62岁的张某某因为胃病,到张某在村里开办的小诊所就医,没想到竟然引发了急性心肌梗死,丢了性命。经过鉴定,张某的非法行医行为对被害人死亡需承担一半的责任。事发后,张某的丈夫曾到派出所替妻子顶罪。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鉴于张某赔偿3万元并获得谅解,顺义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盲目输液闹出人命
30岁的张某并无医生执业资格,在顺义区高丽营某村租房开办了一家非法诊所。去年11月1日下午5点,62岁的男子张某某到该诊所就诊。张某在对他所患疾病无明确诊断的情况下,盲目使用药物盐水和头孢曲松钠进行输液治疗。输液过程中,老人出现不良反应。张某又盲目地为他注射副肾素,后将对方送往医院。而张某某到达医院时已死亡。
经过鉴定,张某某符合因患急性心肌梗死导致心功能衰竭而死亡,他的死亡与张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建议双方负同等责任。同年11月7日,张某被刑事拘留,此后被取保候审。事发后,张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3万元并获得了谅解。
获得谅解从轻处罚
据张某供述,事发当天,被害人到诊所看病,称恶心、反胃,胃不舒服。张某给他量了血压,听了心跳,都属于正常范围,后对方要求输液。“我问他是否使用过头孢类药物,他说用过,我就给他输了三支头孢曲松钠”。
输液两三分钟后,张某看到老人坐在沙发上犯恶心,使劲咳嗽、吐痰。担心他过敏和心脏骤停,张某就拔下针,给他打了一针副肾素,紧接着又各打了一支扑尔敏和地塞米松。后看老人意识模糊,张某赶紧找了一辆黑车将他送到医院抢救。但到医院时,医生说已经没有心跳了。
事发后,张某和丈夫李某将孩子送回老家。看到妻子哭得快崩溃了,李某提出他去顶罪,让张某在家好好照顾孩子。次日,李某去当地派出所自首,后张某也被警察传唤。张某承认,她没有医师资格证,诊所也没有执照。
法院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晨报记者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