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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低标价高收款 超市违规拒绝双倍赔偿(1)

2016-12-02 15:38: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超市低标价高收款标价99元的睡衣收款139元)

近日,一超市低标价高收款,标价99元的睡衣收款139元。睡衣区负责人表示是销售员未及时更换扫码价签所致。

孔先生按店里规定,提出多收款项应双倍赔偿。“之前和我们交涉的员工做不了主,便叫来了当天负责睡衣区的管理人员。但那个管理人员过来,只跟我们说了句‘不赔,你爱上哪儿告上哪告’,就转身走了”。在孔先生的据理力争下,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对其几番安抚,并退还了40元差价。但孔先生依然不能接受这种解决方式,“标低价高收价,还态度恶劣,太过分了”。

日前孔先生在乐天玛特四道口店购买了一套标价为99元的睡衣,结账却被收取139元。他按照超市的规定,提出多收款项双倍赔偿的要求,遭到拒绝。北京晨报记者昨日实地探访发现,货架标签更换为139元。睡衣区负责人表示是销售员未及时更换扫码价签所致。经本报介入后,昨日稍晚时间,乐天玛特向孔先生道歉,并同意赔偿条件。

付款发现多收40元

11月25日,孔先生夫妇在乐天玛特四道口店购物时,为女儿挑选了一套睡衣。“当天那款睡衣标价是99元,我觉得很划算,正巧还剩一套适合我女儿的尺码”。孔先生果断将睡衣买下,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在收银台结账后核对账单发现,这款睡衣实际收款金额为139元,比标价多出40元。记者从孔先生出示的购物小票和他拍摄的货架标签照片上看到,商品编号完全一致,标价确实与结算价格不符。

孔先生回忆称,他当场拿着睡衣到超市服务台反映问题,工作人员叫来该睡衣区的员工,“她对比后,一个劲儿地让我们退货。”孔先生称,妻子很心仪这套睡衣,“超市标价收款价格有别,应该有个说法,不能只给出退货的解决办法敷衍了事。”

为收费巧立名目供应商“出血”敢怒不敢言

目前商超乱收费的覆盖范围广,几乎涉及所有商场、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违规收费的项目接近30种,可谓五花八门、名目繁多,绝大多数供应商均被“雁过拔毛”。

李英是北京一家快速消费品供货商公司的副总经理,从业10余年小有成就,但愈发严重的商超乱收费问题成为压在她心头的重担。她告诉记者,我国传统的商业模式是厂家、供货商、超市、消费者,而大型商业超市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主渠道,占据绝对强势地位,从商品进入超市到消费者购买整个流程,几乎每个程序都向供货商收取各类费用。

采购是供应商商品进入超市的第一个门槛,需要签署正式合同。以李英公司进入北京一家大型超市为例,合同上约定需要首先交包括进场费、条码费共约100万元。合同上签的是新品费,如果再增加一个品,一个品一个店需要3000元。节庆费每个店需要5000元,一年一般按照6个节日计算;店内还有海报费,一档海报2000元,档期为一周或者两周,全年一般需要5档海报。

此外,还有被称为系统费的费用,也就是网费,因为供货商需要用超市的电脑系统对账、看订单,这项费用为全年2000元。同时看,还有新店费,超市如果再开一家新店,供货商需要交5000元到1万元的新店费。北京这家大型超市一般一年开两家新店,体现在合同上的费用就是在100万之外,再加上几万元。由于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第二年续签合同需要交1万至3万元的续签费。“这不写到合同里,行业内叫赞助费。”李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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