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1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李斌 徐海涛)记者从广西鹿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覃某涉嫌集资诈骗1814万元被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人覃某以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广西某建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鹿寨某建材有限公司、南宁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为名义,宣称经营水泥生意,以投资入股、借款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其员工、亲戚、朋友及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
据司法审计鉴定报告认定,被告人覃某向多名受害人非法集资,诈骗金额达1814万元,支付分红、利息和偿还本金或股本347.87万元,其差额1466.13万元去向不明。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鹿寨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