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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撬门行窃金店 被抓后抱怨店铺安防措施差

2016-11-23 05:00:08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蛟河警方破获盗窃金店

新文化吉林讯(记者 李洋 通讯员 于行 柳周言) 午夜,男子徒手破门闯入金店盗窃,同处一室的值班人员却浑然不知;窃贼除了留下模糊录像以外,没有留下其他有价值的线索;警方深挖细查、追寻千里,终将嫌疑人抓获。

金店被盗 保安却没听到

11月6日6时许,蛟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报案人自称是该市某金店保安,称金店被盗。指挥中心立即将报警信息向蛟河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王伟汇报。王伟带领刑侦大队侦查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这是一家地处蛟河市繁华路段的金店,面积不足50平方米。报案人马某是金店保安,60岁。他说一整夜都睡在金店里,早上起来发现金店的卷闸门被破坏了,而且还丢失了金条和项链等一些金饰品,价值20余万元。

“我一直在屋子里睡觉,怎么就没有听到动静呢?”马某说。

从现场看,窃贼是通过正门进入金店实施盗窃的。通过调取金店内和门口处的监控录像发现,在11月5日23时许,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子来到金店大门前,开始对卷闸门进行破拆,一会儿后该男子离开。随后,他又返回现场继续破拆。反复多次尝试,两小时后金店的卷闸门被打开了。接着,该男子将金店的内门打开,盗窃后离开。

多方调查 嫌疑人去向成谜

案件发生后,蛟河市公安局成立“11·06”黄金大案专案组。利用天网系统跟踪犯罪嫌疑人,同时安排民警对蛟河市各个旅店及洗浴等场所进行细致排查。通过天网跟踪发现,犯罪嫌疑人来到蛟河市火车站,并购买去往天津市的火车票,可他没有走进候车大厅,突然间从天网里消失了!

专案组民警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调取火车站的购票信息,最终确定申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进一步调查获知申某是舒兰市小城镇人,39岁,无家无业,一直在外地打工。

经查,申某的二叔在天津市居住,申某极有可能去天津市投奔其二叔。在天津警方协助下,民警找到了申某的二叔,可申某并未与他联系。

停业的饭店里 嫌疑人被抓

随着深入调查,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申某2010年曾在天津市某自行车厂打过工。民警立即赶赴自行车厂。通过对申某在打工期间曾经接触人员和交往关系的调查了解,获到一条重要线索:申某在打工期间曾与天津市一开报亭的男子孙某接触密切,民警随后决定在报亭附近蹲守。可一连4天没有发现申某的身影。

民警随即走入报亭,对报亭老板假称是申某的朋友,想找到这个人。卖报人说,申某以前经常住在报亭旁的饭店里。因为饭店停业,大门紧闭。一楼有一扇窗户开着,民警跳进饭店内查看情况,终于在一个房间里,发现了正在睡觉的申某。

■交代案情

嫌疑人竟然抱怨金店安保

  称当时被发现就不会犯罪了

“如果金店的安防措施好一些,如果金店安排一个值班的,哪怕在里面有人喊一声,我也不至于走到今天犯罪的道路。”直到被抓时,申某也没有想到,在他作案时,有一个保安正在里屋睡觉。

申某交代,11月3日,兜里没有钱的申某来到蛟河市的叔叔家里,想从叔叔那里借点钱花。可他没找到叔叔,兜里仅剩7.5元钱,买汽车票回小城镇的钱都不够。于是,他花4元钱买了一张到蛟河市新站镇的车票,这样会距离小城镇近一点。随后,他徒步往小城镇走。

3日晚上,申某在路边过了一夜。他不想这样穷下去,决定到蛟河市偷点值钱的东西———金饰品,然后娶个媳妇过日子。

走了整整一天,4日半夜,申某才走进蛟河市内,开始寻觅作案对象。到5日凌晨,他确定蛟河市内步行街的一家金店容易下手。

在金店附近的楼道里睡了一觉,5日晚上,他开始作案,“我是用手掰开防盗门的。”申某说,虽然他破门的时间长了一点,但还是成功了。他将一些金银首饰揣进怀里,还从吧台拿走3700余元现金,然后就去了火车站。

申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而且身上带着很多黄金,一旦安检查出来怎么办?于是,买完票后,他以跳墙的方式,进了火车站内上车,一直到达天津市。到达天津市后,申某分4次将盗窃来的黄金分别卖给4家黄金商店,获得赃款10万余元。

目前,申某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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