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唐华
中安在线讯11月21日上午,合肥八中原副校长唐华涉嫌受贿50余万元受审。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唐华自述:我不是一个坏人,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为学校做出了贡献,但是待遇却没有提高。
今年48岁的唐华,先后担任合肥一六八中学常务副校长、合肥市第八中学副校长。检方指控,在2009年至2015年期间,其利用其分管两所学校国际班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业务合作方给予的财物,共计34.73万元人民币和3.59万美元,并为合作单位谋取利益。
2009年,唐华时任一六八中学常务副校长,负责该校国际部的创建工作。期间,唐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从事出国留学业务的鲁某,双方就一六八中学“国际班”项目达成合作意向,约定由鲁某将该项目所获利润的25%分给唐华。同年2月,经唐华举荐,鲁某以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名义与一六八中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后每年组织该校国际班学生赴境外游学,并收取费用。2010年,鲁某按照约定付给唐华分红款约4万元人民币。2011年10月13日,鲁某又以转账方式付给唐华分红款10.73万元人民币。
2009年8月,唐华调任合肥八中副校长,分管“高中国际班”工作,负责策划该校学生暑假期间赴美国游学项目。经唐华举荐,鲁某经营的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合肥)外语培训中心承接了合肥八中对该校2014年至2016年度赴美游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唐华将有关招标信息透露给鲁某,帮助鲁某顺利中标。2014年上半年,鲁某提出要给唐华20万元人民币分红款。二人约定,先由鲁某代为将此款借给其他公司使用,唐华按月收取利息。自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借款人按月向唐华支付了利息计2.2万元人民币。2015年3月25日,唐华收回该20万元借款本金。2015年12月份的一天,鲁某又应唐华的要求,将唐华的分红款兑换成3.59万美元送给唐华。
今年7月6日,唐华因其他违纪问题被办案机关约谈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案发后,唐华的亲属已代为退缴全部涉案款。
“我是一个罪人,但不是一个坏人,我为合肥市的教育付出了很多,对学校办学质量提升也是做过贡献的。”当天庭审,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唐华自述:“我犯错误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因为我在国际班项目上付出很多,就认为回报是理所当然。二是我在168中学的整个创办过程中分管了所有的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待遇没有得到提高,心理上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