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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诈骗犯人为逃跑跳河溺亡 民警下河施救重伤

2016-11-21 07:02:04  华商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20日,华商报A07版报道了柞水县城一诈骗嫌疑人刘某体检后逃脱跳河溺亡,民警下河施救重伤一事。华商报记者获悉,刘某逃脱时还戴着手铐,逃脱原因是投案时觉得自己问题不大,以为自己不会被执行刑拘,直到体检完得知要被刑拘才一时冲动。

34的刘某是延安人,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也坐过牢。10月份,他在柞水境内伙同他人用水兑酱油当柴油卖,后被柞水警方以涉嫌诈骗网上追逃。11月18日,刘某主动投案,当天下午4时许,民警带其去医院例行刑拘前体检,岂料体检完上了警车,刘某突然跳车狂奔百米,后跳进乾佑河里溺亡,跳下去施救的柞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米某受重伤,所幸脱离生命危险。

此事中,有几处令人疑惑不解的地方,11月20日晚,柞水县公安局给出回复。

疑惑一:刘某主动投案后为何又要逃跑?

柞水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刘某可能心想着自己来投案了,民警讯问后自己就没事了。不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投案后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这出乎了刘某的预判。此外,刘某没有想到警方还掌握了他其他的犯罪事实,“他投案时对案件犯罪事实避重就轻,一些很关键的证据他没有说。”

疑惑二:刘某为何突然要跳河?

事发的乾佑河平常水深3米左右,警方推测嫌疑人刘某跳河是想逃脱民警对他的抓捕,以为跳河能侥幸逃脱,并非想轻生。

疑惑三:民警当天执法是否规范?

柞水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当天给刘某体检时,共去了4名民警,事发时2名民警正在取体检报告,另2名民警先带刘某上车等候,当时给刘某戴了手铐。“民警是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规定操作的,这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子,按规定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就是约束性的,我们民警当时按规定用了手铐。”

目前,柞水县检察院也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华商报记者曾春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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