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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协调债务纠纷遭刀架脖子 对方称系正当防卫

2016-11-18 03:40:08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债务纠纷刀架处警民警脖子 男子涉嫌妨碍公务被起诉

华商报讯(记者 张云飞)今年6月18日,榆林城区新建路一手机商场原法人代表张某,因欠高某妹妹25万元债务,高某的母亲艾某便将手机商场大门封堵并锁门,导致无法正常开门营业。民警前来调查处置时,高某竟持菜刀架在民警脖子上,暴力抗法。11月16日,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高某母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起诉。

与他人债务起纷争

  男子持刀挟持办案民警

11月16日,华商报记者从榆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30岁的高某系榆林东方新能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大学文化。6月17、18日,榆林城区新建路一手机商场商户因商场被高某母亲艾某等人阻挡锁门,无法开门正常营业,多次向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新民楼派出所报警。值班民警出警后告知双方该事件属于民间借贷引起的经济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艾某、高某拒不听劝。

6月18日下午3时许,该手机商场因被堵不能正常营业商户再次报警,新民楼派出所民警赵永川带领协警常辉到商场与当事人协商处理此事。商户强烈要求开门营业,并欲自行将商场门打开,但被艾某等人阻挡不让开门。

为了疏散围观群众,妥善处置,民警要求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协商处理,在此期间,常辉将赵永川的警官证向艾某出示表明身份。6月18日下午3时20分许,高某来到该手机商场时,见商场门已经打开,拿着砖头冲进商场将一商户玻璃柜台砸毁,并向在场的人喊话恐吓,要求全部离开。高某从商场出来后,赶到普济寺中巷时,艾某告诉高某赵永川和常辉是新民楼派出所的,是他们让把商场门打开的。

高某向赵永川索要证件,随后闯入一果馅店内抢来一把菜刀,在赵永川的面前胡乱挥舞,并将菜刀架在赵永川脖子上,左手掐住赵永川的脖子,将赵永川挟持到手机商场,要求赵永川将手机商场关门,艾某一路紧随其后。

到达商场后,高某父亲将菜刀夺下递给艾某,艾某将菜刀藏匿到高某父亲的车内。下午3时40分,新民楼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增援民警赶到现场,艾某仍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抱住赵永川的腿阻止其离开商场。

  对指控提出异议

  称民警并未出示证件

鉴于高某等人持刀威胁民警,拒不听从民警善意劝解,阻挠殴打处警民警,已严重损害了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对该案进行查处。6月19日,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21日,艾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取保候审。

11月16日,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高某、艾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高某、艾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高某、艾某对榆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提出异议,认为事发时民警并未穿戴警服警帽,也未出示警官证,以为是社会人员,并不知道是民警。“我赶到普济寺中巷时,看见我母亲蓬头乱发,脸上还有血迹,旁边有两名男子,但当时他们穿着便衣,我索要证件他们也没有出示,所以情急之下,我就跑进一果馅店拿了一把菜刀,只是吓唬而已,属于正当防卫。”高某辩解说。

对于高某、艾某在庭审中队指控提出的异议,榆阳区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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