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大二女生未还“裸条贷” 拆东补西欠下本息50多万(2)

2016-11-14 16:52:13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目前,就女儿照片被对方曝上网一事,张先生已经向辖区派出所报警,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采访中,张旭告诉记者,在女儿身边,这种以“裸条贷”形式放贷的校园贷,非常泛滥。“在安徽一所非常知名的211高校,有一个学生以前就通过‘裸条贷’借钱,本息十几万块钱,后来还不上,家里人才知道的,想办法把她这个钱还了。目前她在给别人放贷,我女儿也从她这借了钱。”

张旭告诉记者,自己和这名放贷人联系后,“她人也不错,也是为了图个良心,就把我家女儿的债务减免了一部分。”

张旭说,“裸条贷”的危害是非常深远的,他之所以站出来接受记者采访,就想用现身说法的形式,警醒社会上的其他学生包括学生家长,认清这种“校园贷”的真实面目,不要再上当受骗。“作为父母,尤其要监管好自己孩子在校园里的行为,他们的财务状况。教育子女勤俭节约,消费量力而行。”张旭希望以后能少几个像自己女儿这样的受害者出现。

[说法]无牌照经营校园贷触犯“非法经营罪”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朱政律师告诉记者,他们也见过这种涉足“裸条贷”导致隐私照片在网上泄露的维权案例,最后的结果是放贷人因为传播淫秽物品被定罪。据朱政介绍,如果“校园贷”并非个体性、零散性,而是有组织、有规模的常态性放贷,则属于借贷经营范畴,如果没有相关牌照,则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据其介绍,今年8月24日,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这对于校园贷等网贷形式一定会起到有力的监管和治理效果。目前现状就是,该办法出台后,不少校园贷经营形式已从法律擦边球的状况,变成直接被定性为非法,“很多校园贷已经消失了。”

首页上页12  2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