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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叔侄杀村主任案重审 侄子:叔叔让我包揽罪行(2)

2016-11-07 05:27:49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一审宣判后,井斌和井五元均提出了上诉。

井斌称,案发时,井涛先对其进行辱骂,在本案的前因上有过错;此外,作案后其并未离开现场,主动向公安人员承认作案并交出刀具,具有自首情节。因此请求从轻处罚。

井五元则认为,井斌杀人与己无关,不应判处其故意杀人罪。

2015年8月11日,陕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二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并驳回了井斌、井五元的上诉。就此,井斌判处死刑裁定,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

□复核

侄子提交新证称叔叔让其顶罪

根据井斌在死刑复核阶段向最高法提交的材料,案发后,井五元曾跟井斌说让井斌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井五元称自己能找关系让井斌不被判死刑。

井斌称,由于自己是由叔叔井五元抚养长大,所以对井五元非常感恩、言听计从,为了维护叔叔井五元,民警来到案发现场后,自己第一时间主动承认是自己一个人作案,并称这件事与同在案发现场的叔叔井五元没有任何关系。目的就是为了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另据知情人透露,最高法在死刑复核阶段曾经通过视频方式提讯井斌,在此过程中,井斌曾向提讯法官提到,井五元在看守所内给自己扔了一张纸条,内容为让井斌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对此,井斌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谢修志也向记者证实,据其了解,井斌与井五元关押在同一看守所,在一审开庭前,井斌曾收到叔叔井五元的纸条教唆、欺骗井斌将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井斌基于叔叔的养育之恩非常听话,所以对井五元言听计从;由此证明在叔叔井五元的影响下,井斌做了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供述。

□裁定

不核准死刑发回当地重审

井斌死刑复核阶段,另一位辩护律师谢通祥认为,本案归根结底是因为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案发突然,井斌并没有精心策划杀害井涛的主观故意;案发前是本案被害人井涛先对被告人井斌进行推搡、辱骂,井涛在案件起因上具有过错责任,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至于案发时,井斌主观上仅具有伤害井涛的想法,并没有杀害井涛的想法。

此外,案发因井五元而引起,证人证实井五元多次殴打被害人井涛,并且在案发过程中曾冲出房间向茶楼工作人员索要刀具继续行凶。

谢通祥认为,井斌虽然与其叔叔井五元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井五元在一审开庭前就已经唆使、欺骗井斌,让井斌将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导致井斌的供述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由此导致被告人井五元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最终导致案件事实没有查清。

谢通祥律师称,在死刑复核阶段时曾会见过井斌,他告诉律师,叔叔井五元对他非常好,像亲儿子一样。当时的井斌依然纠结是否拿出叔叔的纸条,在会见过程中井斌曾多次大哭。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不核准陕西高院维持一审法院对井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

同时,撤销陕西高院二审对井斌的裁定部分,发回陕西高院重新审理。

上周,井斌的辩护律师收到了最高法的裁定书。据了解,井斌在复核期间提交新的证据,可能会影响量刑。

□对话·家属

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

经多方联系,记者采访到了井斌的妻子马某,她已通过律师和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知道井斌的案子被撤销死刑,发回陕西省高院重审。

京华时报记者:纸条的事情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马某:对于井斌一案,一审期间,原本没抱任何幻想,虽然我和井斌都不懂法,但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后来,与井斌同看守所里的一个人被放出来后,才知道井斌的一些情况,才明白井斌的案子另有隐情。

京华时报记者:事发后,你和井斌叔叔家的人还有来往吗?

马某:自从井斌进去,叔叔家的人就没照顾过我,后来也就没联系了。我那时不知道有纸条这事,井斌等人刚出事时,井斌的婶婶就管我要和井斌的结婚证,当时没给她,此后她就没再联系我。

京华时报记者:为什么要结婚证?

马某:可能是想如果我和井斌没有结婚证,她就不想管我了吧。其实,我和井斌有结婚证,只是没给她看。

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京华时报漫画谢瑶

原标题:村支书叔侄杀死村主任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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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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