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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 家属至今未看到事发视频(2)

2016-11-06 02:55:10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黄先生说,通过中国江西网等媒体不失公信力的报道,事件引起了央视等中央媒体跟进。“黄武林的受伤部位在胸口,并不是网络传言的颈部。”黄先生说,这足以证明,涉事押运员扣动扳机,对准的是人体要害部位,他们家属认为这存在有恶意行凶的嫌疑。

  再结合多位目击者说法,黄先生认为,在黄武林追砸的600米过程中,涉事押运车速度很慢,这不排除里面有挑衅的可能。 对于如上的种种说法,黄先生等人也希望通过警方拿到的“运钞车后方行驶汽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据,一睹事发过程的所有细节。不过,黄先生表示,迄今,他们死者家属也没有看到这段视频。

  涉事押运公司主动承担死者家属吃住开支

  或迫于压力,自10月30日起,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已承担起死者家属在东莞的吃住费用,但迄今未拿出其他的相关处理办法。

  死者黄武林的一位表嫂告诉记者,离黄武林死亡事件已足足过去了8天,但事件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让黄武林的父母特别绝望,他们迫切期待有关部门能从快从重从严处理,以告慰死者。“由于整个事件还处于一个调查过程中,再加上东莞当地也没有明确表态,一生未经历大风大浪的黄武林父母心力交瘁。因此,两人在东莞等待调查结果过程中还生起病来。”死者黄武林的一位表嫂告诉记者,如今,她与另外一位家属还在医院照顾黄武林的妈妈。

  虽然,黄武林父母抱恙的所有费用也是由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支付,但黄先生等人并不认为因此要向对方说感谢。“涉事押运公司至今也没有向我们家属说一声对不起。”

  家属要求涉事押运公司收回不负责任书面邮件

  同时,黄先生等家人对涉事的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不负责任的书面回复特别气愤。

  记者发现,该公司曾以邮件形式书面回复北青报记者称:2016年10月27日12时许,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的一辆押运车在执行押运任务时,行驶至长安镇乌沙工业区路段,遭遇一名男子对车辆右侧玻璃猛烈敲打。见此情形,司机立即把押运车辆驶往前方一警务室,但该男子一直紧贴押运车辆并拿着砖头一路追赶,连续砸车,司机无法安全迅速驶离。很快,车辆右侧玻璃被严重砸裂,车上护卫人员只得打开射击窗口大声警告该男子,要求其停止袭击车辆。另一护卫人员立即报警。但是,该男子一直不予理睬,继续疯狂砸击车窗,押运人员人身及押运财产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

  “在多次警告无效、情况十分危急下,护卫人员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经120救护车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公司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进行各项善后工作的处理。” 黄先生说,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这一说法极不负责,存在严重的开脱、混淆视听嫌疑。如果对方不收回不负责任的书面邮件,他们一并保留追究东莞骏安押运有限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力。

  东莞已有法界人士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黄武林追砸押运车遭枪杀,经中国江西网系列报道后,引发了外界热议。同时,法界人士也从专业角度进行探讨。

  新余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吴平芳说,押运员有权或无权开枪不能简单一概而论,法律对有权或无权开枪的定性均是根据整个事情来龙去脉的事后认定。如果仅仅是运钞车被追砸,且只是一人用砖块追砸,而押运车上至少有二人以上,不管追砸人出于何种目的,押运车的钱财和押运人员的人身受到的危险均达不到“紧迫危险”的情形,所以押运人员无权开枪。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华也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运钞车押运员只是普通的企业从业人员,没有执法权,这也决定了其配备、使用枪支的行为,必须严守押运用途及自我防卫目的和界限。退一步讲,押运员即便有权开枪,也不能超出合理限度。最重要的一点是,运钞车当时完全可以通过加速开车的方式摆脱被害人。退一步说,即便押运员需要进行紧急防卫,对受害人开枪射击也应只限于使其失去侵害能力,而非打击致命部位;并且,除特别紧迫情况外,应先口头或鸣枪警告。一枪毙命,很可能违反了程序,也超越了制止被害人继续行凶的合理限度。

  连日来,已有多名东莞的法界人士致电中国江西网,他们愿意免费替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对此,黄先生表示,他们家属还将商量此事,届时再对外表态。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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