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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回应“为何和颐酒店男子介绍卖淫被判2年”(1)

2016-11-05 04:50:0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昨日,“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涉事男子李某听取判决。通讯员秦文柏摄

“弯弯”在酒店遭拖拽。 监控视频截图

酒店管理方致歉。 新京报记者薛珺摄

原标题:和颐酒店袭击者介绍卖淫判两年

■ “女子和颐酒店走廊遭陌生男子跟踪拖拽”追踪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对“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新京报连续报道)涉事男子李某做出一审宣判,此前他因在酒店拖拽陌生女子牵出介绍卖淫罪名被指控。经审理,法院认为其构成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五千元。

随后法院向和颐酒店和如家集团发布司法建议,建议酒店查找安全管理漏洞、提高人员职业素养、制定整改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涉案男子被认定介绍两起卖淫

今年4月3日,外地来京女游客“弯弯”在和颐酒店电梯中遭遇陌生男子拖拽,引发关注。昨天下午,该案公开宣判,拖拽“弯弯”的李某到庭听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在“和颐酒店”内通过向酒店住宿人员发放招嫖广告的方式,于今年3月1日、3月9日,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鄂某某在该酒店1004房间、8917房间内分别向金某某、刘某某卖淫。

朝阳法院以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手机作为犯罪工具被依法没收。一审宣判后,李某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据此前警方调查,李某在和颐酒店发招嫖小广告,卖淫女经他介绍进酒店卖淫、从嫖资里收取提成,因为卖淫女没有酒店房卡,坐电梯蹭其他客人的房卡上楼,而事发当时的“弯弯”在电梯里没有找到房卡,让李某觉得“弯弯”是跟他抢生意的卖淫女,便进行了拖拽。

另据判决书显示,现年25岁的李某曾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先后于2014年9月、10月和12月,三次被处以行政拘留5至10日不等的处罚。

法院司法建议要酒店查找漏洞

此案审理时,李某曾辩解“和颐酒店管理混乱,为犯罪提供条件”,就此法院认为,李某为牟取经济利益而实施介绍卖淫的犯罪行为,与和颐酒店是否管理混乱并无直接联系。据了解,“弯弯”案发当天在和颐酒店有住宿登记。而李某多次进入酒店均系尾随住宿客人进入电梯,并在客人刷卡停经的楼层逐层发放招嫖广告,或直接通过酒店安全通道进出。

宣判后,朝阳法院向涉事酒店经营管理方北京颐泰商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院建议该酒店查找安全管理漏洞,通过安排专人审视监控视频、严查出入人员、加强住宿实名登记等手段,杜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出酒店;建议严格工作人员准入制度,加强人员职业素养教育,并通过内部通告、培训学习、设立奖惩机制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警觉性和安全责任意识,促使相关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建议认真分析被告人能长期在该酒店实施违法行为的原因,对酒店监控、门禁、消防安全通道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及安保,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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