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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通文明”不妨多一些“换位思考”

2016-11-03 19:47:49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天津11月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付光宇)日前,一则深圳严查乱用远光灯的“体验式执法”引起不少议论,有人质疑,更多的人则给这种尝试“点了赞”。跳出争议来看,治理交通陋习,推动文明出行,需要多一些“换位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汽车已经走入千家万户,我国已经进入名副其实的汽车社会。如何通过执法来引导形成良好的汽车文化和交通文明,成为考验相关部门管理水平的一道难题。不可否认,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诸如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等,就饱受司机诟病;违法得不到纠正,也让群众不满。

据深圳交警方面介绍,“远光灯”专项查处行动采取“两看两考一处罚”的模式,其中“两看”指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被远光灯照射,感受其危害。尽管此举是否完全妥贴还可以再讨论,但让这种违法行为进入公众视野,引起大家讨论,并逐渐形成应该治理的共识,促进守规意识,那么这次专项行动的震慑作用、宣教作用就已经部分实现了。

交通文明的形成,也并不只是司机的事情。记者在天津长期观察发现,天津的交通拥阻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道路通行效率低引起的,在十字路口机动车经常被不看信号灯的非机动车或行人“截停”,造成通行不畅。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同样也不符合交通文明的要求。

从汽车社会到交通文明,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今,非机动车或行人横穿城市快速路甚至高速公路、机动车乱用远光灯而引发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教训甚至还较为惨烈。正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让一些人心存侥幸。这些年来,相关部门严查酒驾和超速等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下降明显。进一步严查违规使用远光灯、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为,显然应该成为交通文明秩序建设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

对交通不文明行为,无论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人,都颇为不满,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正是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只要多些“换位思考”,多从我们生活的环境考虑,努力做守规矩、讲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就能共建人人受益的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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