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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气温持续走低提前供暖?供热办:再会商(1)

2016-11-01 02:55:57  京华报    参与评论()人

京气温持续走低提前供暖?供热办:再会商

10月31日,天安门广场,一位游客伸手接过刚刚被大风吹走的帽子。新京报记者薛珺摄

冷空气频繁来袭,北京气温持续走低,今年是否会提前供暖?市城市管理委供热办相关负责人10月31日表示,本周将召开第二次气象会商,对11月7日前后即将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如果在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有可能提前供暖。

10月31日,北京气温最高6.7℃,最低温甚至到了-4℃。冷飕飕的天气下,屋子里仍没暖气。市城市管理委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天气情况,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未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暂不提前供暖。

这“看天供暖”机制起始于2010年。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的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如果在供暖前或者停暖后,气温出现反常情况,供热主管部门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将与气象局进行气象会商,对天气形势进行研判。

好消息是,根据气象预测,冷空气就要走了。

11月1日起,此次冷空气将告一段落,气温缓慢回升。2日至6日,北京平原地区最低气温将升至0℃以上。但新一轮冷空气将在6日影响北京,并带来一次降水过程,预计7日夜间最低气温再度跌至2℃左右。

市城管委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说,针对11月7日前后即将出现的一股冷空气,本周将召开第二次气象会商,研判是否提前供暖。他解释,每一次会商都是阶段性预判,因此供暖前至少要会商两至三次。

目前,北京市1300多家供暖单位从昨日开始已具备供暖条件。上述负责人介绍,从11月7日开始,大部分供热单位也将陆续点火试运行,在供暖日到来前提前预热热力管网和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供热问题。

追问1

供暖季时间如何确定?

供暖季的划定参考苏联标准

王伟(化名)从小生活在北京,在他的记忆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北京供暖季就从11月15日延续至3月15日。

关于北京供暖季的时间界定,最近一次明文规定可追溯至现行《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0年4月开始施行。其中提到,北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多位供热专家均表示,我国早期的供热体系,包括供暖季的划定和集中供暖的形式等,主要参照的是苏联标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主任江亿说,供暖季的确定主要判断北京平均气温是否稳定在5℃以下,就是所谓的是否入冬。

现行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对此也有规定,北方地区的城镇采暖期限,按照室外日平均温度≤5℃计算,因此将室外温度5℃作为供暖基准温度。并以日平均气温≤5℃的开始日和结束日作为供暖初日和终日。采暖季这一概念逐渐固定。

1994年,北京出台《北京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确定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采暖季。并追加提出,“根据实际情况或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

但当时,对是否提前供暖的判断条件仍不明确。

2010年相继施行的《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及《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将天气会商这一研判是否提前供暖的措施逐渐细化,包括: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如未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的情况,暂不提前供暖;以及因气候情况对居民用户启动供暖时间为不早于11月1日,结束供暖时间为不迟于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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