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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冒充老总行骗 有一个妻子两个女友

2016-10-30 17:05:09  红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在逃犯冒充老总骗钱 有一个妻子两个女友

陈有鹏做了假的工程图纸和宣传资料,趁女友的老乡外出开会,在老乡的办公室冒充建筑公司老总,骗取他人信任。之后,以帮忙打点“领导”等多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数百万。

东窗事发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眼中的“成功人士”竟然是个诈骗犯,身上尚背着案底。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 周凌如 长沙报道

10月28日,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对陈有鹏(文中均为化名)批准逮捕。在女友李娟眼中,陈有鹏是个典型的“成功男人”,在某大型建筑集团做总经理,出手阔绰,动辄就是几百万的大生意。相处好几年,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两人以“老公”“老婆”相称,还有了儿子,男友买了套房,登记在孩子名下。

今年9月22日,陈有鹏被民警带走。此时李娟才知道,男友不仅总经理身份是假的,连“老公”身份也是假的:在她之前,陈有鹏有一个妻子、一个女友,李娟只是“老三”。

借女友老乡的办公室扮老总

陈有鹏是广西人,46岁,大专毕业后离开广西南宁老家,一直在外做生意。

2011年,陈有鹏偶然接触到一家建筑集团的宣传资料,了解到这个集团在长沙市望城区有个很大的工地。陈有鹏便独自前往观察,了解到工程的规模后,他就开始筹划利用这个工程来骗钱。

此时,陈有鹏和李娟已经是男女朋友,两人还有了个儿子。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有鹏结识了李娟的老乡杨旭日,并发现杨旭日与自己同住一个小区,正是自己了解的建筑集团的总工程师。凭着多年练就的交际能力,加上两人孩子年龄相仿,交流起来有共同话题,他很快和杨旭日成了朋友。陈有鹏经常到杨旭日的办公室找他,跟集团很多员工混了个脸熟,于是每次去集团找杨旭日,都畅行无阻。

有一次,李娟的弟弟李家俊约陈有鹏见面,此时恰逢杨旭日外出开会,陈有鹏故意把见面地点定在杨旭日的建筑集团。他告诉李家俊,自己是这家建筑公司的总经理,希望李家俊能帮他介绍一些工程,并承诺给一些报酬。此外,他还做了一些假工程图纸、宣传资料,以获取李家俊的信任。

就这样,信以为真的李家俊成了陈有鹏的“棋子”,给他介绍了很多搞工程的朋友,每次介绍陈有鹏,李家俊都说是建筑集团的“陈总”。就是在这些朋友的介绍下,一个叫刘国栋的“冤大头”和陈有鹏认识了。

花了267万打点费才知被骗

因为朋友们都说陈有鹏是老总,刘国栋就深信不疑,还主动找机会和他攀交情,希望承包“陈总”手下的工程。见刘国栋上钩,陈有鹏的诈骗计划开始实施了。

2015年年初,陈有鹏到广州考察刘国栋的公司,考察结束后,为了讨好陈有鹏,刘国栋送给他一台金色苹果手机。之后,陈有鹏给刘国栋一张盖有“公章”的项目承包邀请函。从2015年3月起,以为有希望承包项目的刘国栋,通过陈有鹏开始向各种“领导”打点。

陈有鹏编造的理由五花八门,比如打点建筑集团股东李家俊、工程楼层加高要增加费用、有人抢夺工程承包权需要摆平、疏通集团总裁弟弟的关系等等。到2015年12月,刘国栋通过汇款的方式送出人民币185万元,通过现金的方式送出82万元。

然而一年过去了,刘国栋却什么工程都没有接触到,察觉到不对劲,他便向建筑集团工作人员打听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陈有鹏不是他们集团的总经理,李家俊也不是他们的股东。此时,刘国栋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便向警方报案。2016年9月22日,陈有鹏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民警带走调查。

作案时还背着行骗“旧账”

陈有鹏被抓后,李娟才知道“老公”的底细:1993年,陈有鹏因为诈骗罪被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2013年,陈有鹏又因涉嫌诈骗被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抓获,取保候审后,因不到案,被列为了网络逃犯。

在李娟与亲戚朋友心中,身高有1.75米,体型偏胖的陈有鹏是一个厉害的“领导”。陈有鹏诈骗来的钱,一方面用来作为日常消费——假扮老总;另一方面就拿去买房子,他给李娟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他们儿子的名下。买房时用的是李娟的身份证,因为陈有鹏一向坚称“自己是领导,不能随便使用个人身份证”,所以李娟也没有怀疑。陈有鹏经常拿在手上的文件、公章、总经理名片等都是伪造的。

李娟更不知道的是,在陈有鹏被抓之前,他已经有一个合法妻子,还有一个女友,而李娟只是“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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