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东部地区,煤炭开采的历史悠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留下不少后遗症。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后期虽逐步实施治理,但也形成一定面积的采煤塌陷区域,主要集中在济南高新区和章丘市。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因采煤而塌陷的区域。
治理资金方面,探索建立PPP模式
据统计(不含辖区内2处省属煤炭企业),目前济南≥10mm塌陷地面积8.82万亩(不包括济阳县境内新矿集团新阳煤矿,下同),需治理面积5.92万亩,已治理3.64万亩,未治理2.28万亩,共投入治理资金6.57亿元。2016年规划治理面积1.15万亩,已完成治理0.62万亩,正在治理0.26万亩,未治理0.27万亩。
济南将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原则,以1999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之前因采煤活动产生的采煤塌陷地、责任主体已灭失的采煤塌陷地、已按政策规定征用的采煤塌陷地,认定为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之后因采煤活动产生的塌陷地认定为新增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主体为采煤企业。
而根据采煤塌陷地现状、类型、分布及环境条件状况,采取农业复垦、生态复垦、产业复垦三类模式进行分类治理。对轻度塌陷区采取“划方整平法”,通过削高填洼、配套水利设施等措施恢复农业耕种;对中度塌陷区采取“挖深垫浅法”,通过挖鱼池筑台田,形成上粮下渔生产格局;对面积较大且包含轻度、中度各种类型的复合型塌陷区采取“产业治理法”,综合运用上述治理方法,打造多元化高效生态产业园区。
如果治理责任主体为煤炭企业,将会引导煤炭企业建立完善“应治尽治、不拖不欠”的治理工作机制,可采取三种方式治理:一是自行组织复垦;二是发包给有条件的第三方复垦;三是协商当地政府,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治理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的,地方政府可自行组织复垦,也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和后续经营。
治理资金方面,除了争取国家及省里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利用采煤企业资金之外,济南还将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建立采煤塌陷地PPP治理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
防治新区域产生,不再审批新建煤矿
煤炭开采还在继续,因此不仅要治理已经产生的塌陷区域,还需要防治新的塌陷区域产生。济南将统筹地下煤炭开采布局与地上发展的关系,建立煤炭资源开采监管机制,合理实施限采等措施,依据有关规定淘汰关闭现有开采煤炭企业,不再审批新建煤炭矿山。
济南将建立采煤塌陷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具体的保障措施有三大方面,其中,将针对塌陷地造成减产、改变农业耕种性质(水面养殖)等情况,由县(市)区政府协调煤炭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另外,复垦后的土地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管理,在保障原土地权利人权益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可交原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继续使用,也可采取土地流转、承包等多种方式,由种粮大户、养殖专业户或企业承包使用。对因采煤塌陷而失地的农民,也将当地政府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给予相应保障,并在就业培训、就业岗位方面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