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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王老汉臭豆腐”无证经营被封 曾上《舌尖》(2)

2016-10-28 13:26:3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赵宝贤回忆,自己当年为了办证,骑着电瓶车在好几个单位之间奔波。“当时卫生所说政策有变动,这个证不归他们管,质监部门也说办不了。”一来二去,赵宝贤有些茫然无措,不知该去哪里办证,后来因为生意忙,这事就耽搁了下来。

赵宝贤想,反正自己鲁迅故里的臭豆腐店是有正规手续的,加工点只是做做臭豆腐,应该不会有问题。

哪知道,还真就出了问题。

“经营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谁跟我说灵芝镇的生产点需要证照才能经营,现在忽然就来罚款,你说我不该觉得冤枉吗?”赵宝贤说,“既然必须要办证才能经营,这些年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来督促、引导我尽快办证?反而每次我主动上门办证,还让我吃闭门羹。”

赵宝贤认为,作为地方特色传统小吃,绍兴臭豆腐享誉全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上门服务,帮助其树立品牌。赵宝贤出示了自己所持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赵宝贤觉得,如果“王老汉”臭豆腐生产要处罚,意味着绍兴市场上绝大部分臭豆腐的加工生产者都要挨罚。

市场监管局:臭豆腐质量没问题

罚款主要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

加工臭豆腐是一门手艺活,到底需不需要生产许可证?对于“王老汉”臭豆腐的遭遇,钱江晚报记者昨天向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了情况。

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次的罚款主要针对的是赵宝贤在灵芝镇的生产加工点,与其在鲁迅故里新建南路的臭豆腐店并无关系。

据了解,这十多年来,负责监管小作坊式加工点的部门几经流变、合并,直至2014年,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才陆续挂牌成立,之后便开始了对辖区内各生产加工点进行集中摸排整治。

这名工作人员说,赵宝贤在鲁迅故里的臭豆腐店证照齐全。如果他只是在自家店里贩卖自制的臭豆腐,这一行为属于现场制售,是直接面向一般消费者的经营行为,属于证照允许范围内的合法经营。

但是,经营调查,监管部门发现,“王老汉”臭豆腐加工点生产的臭豆腐,除了自己售卖外,还供货给绍兴、上海等地的酒店和市场,“这就属于生产加工行为,按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否则就是违法的。”

“我们在现场查到了许多酒店开据的收据,发现此处生产点存在无证照经营的情况后,马上对‘王老汉’臭豆腐进行了抽样检查,经过检查,臭豆腐的质量是合格的。”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这处加工点进行罚款是有理有据的。

那为什么是43万元这么多呢?

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票据,赵宝贤外销臭豆腐非法所得总共8.7万元,除了要没收这些钱外,按照食品安全法,还要处以5倍即43万元的罚款,并没收现场查获的臭豆腐15公斤、海盐3公斤。

处罚听证会已经召开

最终结果还未出炉

目前,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向赵宝贤发放了拟处罚决定告知书,赵宝贤不服,申请听证和辩护。10月10日在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内,已经举行了听证会。

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钱江晚报,目前案件仍在办理当中,最终结果如何还无定论。

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称,案发后,他们还对辖区内的臭豆腐主要来源进行了调查,发现基本上有“王老汉”臭豆腐、杭州祖名臭豆腐及摊贩自制自售三种。在辖区内发现有其他4家小作坊,都属于豆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手续等都相对规范。

现在,赵宝贤的臭豆腐店仍在正常经营。赵宝贤说,自从被查后,那些酒店的订单早就不做了,“其实也没卖多少,赚不了几个钱。”

至于这个“拟罚款43万”,成了悬在赵宝贤头上的一把剑,每天,他都在焦灼地等待听证结果。如果真的要罚款,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原题为《面临巨额罚款,绍兴王老汉臭豆腐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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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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