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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他人有矛盾 持斧闯学校欲威胁对方儿子

2016-10-27 05:40:13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他持斧至学校门口 企图威胁对方儿子

华商报讯(记者 袁小锋 通讯员 高萌)近日,汉中男子张某因与人有矛盾,遂手持木工斧到一所中学门口,企图威胁对方儿子,以达到要挟对方解决问题的目的。所幸学校报警后,民警及时出警并通过走访调查,积极主动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10月19日16时许,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铺镇派出所接到辖区二里中学报警称,学校门口有一持斧男子情绪激动,企图闯入学校,非常危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学校。但民警抵达现场后未发现可疑人员,为排除隐患,立即对校园周边进行走访。

经警方调查走访获悉,持斧男子为张某,因其妻2013年在李某某的施工队发生工伤致死,两家就死亡赔偿金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张某遂于10月19日16许持木工斧至二里中学门口,威胁在该校就读的李某某之子,想以此来胁迫李某某与其达成赔偿协议。

了解情况之后,民警立即联系李某某,确认其子已安全回家后,又赶往张某家中,但未找到人。民警迅速将情况通报给村上及张某亲属,要求他们立即联系张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次日6时许,得知张某已回家,民警迅速赶到张某家中,将其所持木工斧查获,同时还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张某对持木工斧在学校门口的企图威胁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调查结束后,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肃指出其因纠纷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错误,并告知张某与他人的赔偿纠纷可到法院依法解决,逐渐解开了张某的心结。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张某行政处罚。张某表示,非常感谢民警对他的批评教育,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他将按照法律规定到法院依法解决问题,并向公安机关保证不再违法威胁他人。

公安机关提醒,个人纠纷要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切不可意气用事,给自己和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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