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养狗女子咬伤查流浪狗警察 涉嫌妨害公务被起诉

2016-10-25 06:40:04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女子遇查狗咬伤警察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女子竹某帮邻居养狗,正遇两名民警查流浪犬,双方发生冲突,竹某抓伤、咬伤两位民警,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海淀区检察院公诉。昨日上午,竹某出庭受审,当庭认罪并多次称“知道错了”。

竹某今年42岁,小学文化,回答法官问话时,她声音细小,她称记不清自己的身份证号,也不记得电话号码。竹某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海淀区检察院指控,今年6月22日10时许,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民警在海淀区马家沟一出租房外收容无证犬,竹某将狗锁在屋里,拒绝让民警带走,并掐、咬一民警的右腿,还抓伤了另一民警的右脚踝。

竹某当庭认罪,她说,那条狗是邻居暂时寄养自家的,有狗证。才寄养了两天,警察就去了,“狗在我家,狗证不在我家。警察来了,我就去找狗证,那个狗一直叫,我就骂,‘死狗,你怎么这么不讲理’。”竹某称,她没骂警察,当时她穿着拖鞋,还滑了一跤,“警察把我的胳膊抓得很疼,我在地下起不来,他们也不松手。”竹某称,她知道错了。

一名警察证称,当时竹某情绪激动,骂脏话,躺在地上不起来,抓她胳膊让她起来,她说民警抓得疼,顺势咬了自己的右腿,还喊民警打人了,引发很多人围观。

经鉴定,其中一名警察的身体所受损伤属轻微伤。公诉人认为竹某的行为属暴力妨害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庭上,看了民警在执法现场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录像后,竹某称没有异议。

因竹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海淀区检察院建议法庭能从轻处罚,并建议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竹某半年至一年半的有期徒刑。

该案将择日宣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