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重庆小伙患尿毒症,募捐8万却花10万买车”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引起广泛质疑。
这也是我国《慈善法》在今年9月实施后,媒体公开报道的首例互联网“骗捐”质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的记者也找到了这个消息的最初发帖人。
“社会险恶,爱心被利用,特此曝光”,这个帖子在某论坛发布后,很快引来十几万名网友围观,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发帖人庄先生表示,此前看到24岁的朋友钟某在朋友圈说患上尿毒症,需要50万元治病,就给他捐了款。然而,三个月后,钟某竟然在朋友圈高调晒出“喜提爱车”的照片,说买了“人生第一台SUV”。庄先生一打听,得知这款车要11万元以上,更让他意外的是,钟某还是全款买车。
庄先生:我第一反应是尿毒症有这么快好吗?他家里真的缺钱吗?然后我就跟朋友群里边跟他们说这事,他们也是非常惊讶,有人就去添加好友。
然而,让庄先生和其他捐款者没想到的是,两句话没说,竟然都被钟某拉黑了。一怒之下,庄先生就把事情经过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被迅速围观并被多家媒体报道。
是否骗捐?当事人回应
那么,钟某到底是不是骗捐?爱心捐款又用到哪儿了?他真实的家庭状况如何?我们的记者也联系到了筹款发起者,也就是钟某的父亲。
从筹款页面来看,钟某父亲的筹款目标是50万元,共有1674次支持获捐87226元。根据筹款平台的汇款凭据,除去平台手续费,最终汇入钟某患者银行卡的捐款一共是85486元。
从多家医院的出院证明来看,钟某的确患有尿毒症。医院单据显示,9月底前一共有不到6万元的医疗费。钟某父亲表示,这些都是用爱心捐款支付的,剩余部分也用来看病。至于买车,是因为尿毒症是个长期慢性病,是钟某主动提出,要买辆车用来跑网约车挣钱治病。至于买车的钱,全部是跟亲戚借的。
钟某父亲:买这辆车十三万吧,十三万多一点点。我找我老婆的姨妈借了五万,然后我老婆的妹妹也借了五万,然后我哥哥又给两万多。
钟某父亲称,今年上半年家里刚花十几万买了套二手房,所以当儿子五月底查处患病后,家里的经济条件就比较紧张。然而,真实情况如何,记者无法考证,因为钟某父亲以病人不希望被打扰为由,拒绝了记者去家里拍摄的请求。举报人庄先生,对钟某家庭的实际状况和困难程度,则持怀疑态度。
庄先生:如果说你能够借到十三万,为什么在轻松筹上面去(筹款),就说走投无路呢?他当时还没有走投无路。
个人求助是否违法界定不清晰
目前,在筹款平台上个人只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病例等信息,通过真伪审核就能发起筹款,并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转发朋友圈扩大筹款范围。但是,对于个人筹款金额是否合理,如何客观呈现求助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程度,目前没有一个标准去规范。
那么,对于个人筹款,今年9月1号起正式实施的我国首部《慈善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慈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法律专家认为,个人因为自己的困难向社会发布筹款信息的属于个人求助,但是个人基于慈善目的为他人发布筹款信息,则是个人募捐。
今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颁布实施,轻松筹等13家网络平台被民政部认定为首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平台。而对于未来个人还能不能在这些平台上发布求助信息,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此之前,平台要做好风险提示,标明“个人求助项目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专家提醒,个人如果在求助中发布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 王敬波: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可能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一个是由民政部门处以警告或者是罚款,也可能是责令退还捐赠人的财产,如果无法退还的有可能要进行追缴,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或者是数额达到3000以上,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诈骗罪、最高刑可能达到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