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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仿真枪获无期案将再审 男孩母亲:奇迹发生了(1)

2016-10-20 02:05:17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刘大蔚和母亲

原标题:男孩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将再审

2014年,四川达州18岁男孩刘大蔚通过台湾一家网站网购了24支“仿真枪”,后被海关查获。经鉴定,24支枪形物中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刘大蔚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大蔚的父母随后向福建高院提出申诉。10月18日,福建高院作出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福建高院将再审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

进展听到再审当事人父亲称“高兴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47岁的刘行中说,在得知福建高院将再审儿子刘大蔚的案子时,他一下子高兴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刘大蔚的母亲则在旁边不停地说这是他们最希望的结局,“除了高兴还能说什么?”

刘行中说,前两天福建高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不要离开宁德,18日那天打电话让他们去福建高院一趟,他们立刻请了假赶到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经过几个月的复查有了初步的结论,然后将再审决定书送达他们手中,“那一瞬间不知道要说什么,奇迹终于还是发生了。”

“已经两年多了,真的是太难了,还好等到了我们最希望的结局。” 刘大蔚的母亲长长舒了一口气。

10月18日,福建高院对外通报称,经依法复查,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福建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自从2014年8月刘大蔚被刑拘后,这对中年夫妻就觉得天塌了下来,两年多以来,他们为了儿子的案子不知道奔波了多少次,一审宣判、二审宣判、申诉,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为了方便申诉,他们从四川来到福建,刘行中在宁德找了一份建筑工作,他的妻子则在宁德的医院里做卫生保洁,一边打工一边为儿子的案子奔走,“受什么苦和累都是值得的。”

网购24支仿真枪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刘大蔚今年20岁,在父亲刘行中的眼中,儿子就是一个从小就喜欢玩具枪的孩子而已,从小就有一个梦想,18岁要去参军。刘行中说,儿子从小就喜欢玩玩具枪,在他10岁左右,家里开过一段时间的小店铺,因为儿子喜欢,店里还会进一些小孩子玩的玩具枪。

刘大蔚性格有些内向,成绩还算不错,但在上到初二时就辍学不读了。14岁,他就出去打工,在一个电子厂里做工人。2014年8月,刘大蔚回到老家考驾照。8月31日一早,一个人在家的刘大蔚,被从千里之外赶来的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理由是走私武器。刘行中说,儿子在网上买仿真枪的事他母亲是知道的。

起诉书显示,2013年8月,刘大蔚通过QQ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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