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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撞倒协警后却躺地不起 医护称啥事没有(图)

2016-10-17 04:43:00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外卖小哥撞倒协警后却躺地不起 医护称啥事没有(图)

外卖小哥躺在地上不起来 新文化记者 王跃 摄

原标题:外卖小哥撞倒协警后自己也躺地上不起来了

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一名交警和一名协警在路口排查违章车辆,一辆送外卖的电瓶车突然加速,结果协警被撞倒,而外卖小哥竟然也躺在了地上……

被撞的协警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一中队的王宇翔,“当时我跟一名民警在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会处整治电瓶车,一辆载着外卖的电瓶车往路口骑了过来。”王宇翔说,这辆电瓶车在临近路口时突然加速,“当时都没来得及反应,结果就撞我身上了。”路口民警介绍,撞人的电瓶车主要功能是代步,不允许载人和载物,他后面的外卖箱子是不允许拉载的。而撞伤协警后,送外卖的“小哥”竟然也躺在了地上。“这个外卖小哥看到把警察撞了,可能觉得自己‘惹祸’了,就躺在地上了。”一名目击者说。“刚才救护车的医护人员已经给他检查了,说没事,但他就是不起来。”一名围观市民说。

随后交警再找来一台救护车,将受伤协警和外卖小哥一同送往了吉大一院检查。当天下午,记者从警方得知,送外卖的男子姓葛,目前已经被派出所民警带走,做进一步处理。

延伸阅读:外卖小哥撞伤高考考生 “饿了么”被判赔15.7万

未来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 贺卓辉) “饿了么”外卖送餐员张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将通向行驶的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小赵撞伤,小赵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饿了么”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5.7万余元。

小赵诉称,2016年4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其刚从高考辅导班下课,由北向南往家走,在行走至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学院路20号院附近,被一外卖送餐的电动车从后方撞到,造成小赵右侧胫腓骨远端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的司机张先生负全部责任。经查,张先生事故时正在为“饿了么”外卖送餐中。

“饿了么”由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先生、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母亲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父母亲陪护餐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新东方培训班旷课损失费、高中新东方学费、大学期间无法完成学业无法完成社会就业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住院期间日用品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44 817元,并承担诉讼费。另外康复费、美容费、后续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

法庭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下简称拉扎斯公司)辩称,公司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异议。司机张先生事故时为公司员工,事故时司机张先生正在从事外卖送餐中,认可司机张先生事故时的职务行为。为小赵前期垫付了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4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在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学院路20号院附近,张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小赵由北向南行走,车辆前部与小赵接触,造成小赵受伤。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先生负全部责任。庭审中, 拉扎斯公司认可张先生事故时是自己公司员工,事故时为职务行为。法院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其所负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次事故张先生负全部责任, 张先生作为拉扎斯公司员工,事故时是履行职务行为,故拉扎斯公司应赔偿小赵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延伸阅读:外卖小哥违章打滚耍赖 地面太烫几分钟起身

重庆商报讯22日下午3点,室外温度直逼40℃,地面烫得像一块铁板烧。沙坪坝110快处民警陈耀巡逻至石小路转盘附近时,突然发现前方一送外卖男子骑电瓶车逆行,其他车辆纷纷鸣笛避让。“太危险了!”陈耀立即将电瓶车拦停,并责令驾驶员调转车头按规则行驶。然而,外卖小哥并不理会警告,欲将车骑上人行道后继续逆行。民警再将电瓶车拦下,并要求外卖小哥出示身份证,下车接受检查。

令民警没想到的是,外卖小哥不但不愿意出示身份证,更是直接躺在警车前,要求民警放他先去送外卖。

室外温度实在是太高,可能因为在滚烫的地面睡着实在“遭不住”,几分钟后,外卖小哥从地上爬起来,向民警承认了错误。

民警核查其身份,发现并无问题,对其进行警告教育后放行,要求按交通规定行驶。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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