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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盗充购物卡获利4000万 在北京买两套房

2016-09-27 02:41:23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团伙使用盗充的购物卡在花园路一超市购物(视频截图)

原标题:超市员工内外勾结盗充购物卡4000万元

超市员工内外串通,利用计算机系统漏洞给超市旧购物卡充值,再从超市购物、转卖变现。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文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充值购物卡金额累计达4000万,他们到超市购物时,专挑手机、白酒等大件,最多时一次性购买50箱茅台酒,之后把酒卖出,获利20万元。目前,文某等人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旧购物卡被再次使用

牵出“疯狂充值”团伙

2016年6月,丰台区马家堡某超市的收银员在给一位顾客结账时,发现顾客所出示的购物卡卡号曾经使用过,但是由于卡里确实有钱,就先给顾客结了账。事后,收银员又对这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进行查询,确认这是一张用过的卡。

一般情况下,超市发行的购物卡都是一次性的,消费完卡作废,超市不会对旧卡再次充值使用。发现不对后,超市分店将此情况上报到了总公司。经过一番查找核对,总公司最终发现,这张购物卡通过公司的电脑系统进行过再次充值,此外还有6000多张卡涉及被重复充值,其中最多的被重复充值十余次,而且有人利用这些卡在全市各超市店内进行过大量消费。随后,该公司立刻报警。

丰台公安分局受理此案件后,马上展开调查。通过当天的监控录像,警方锁定了使用购物卡消费的顾客,发现该人正是在总公司曾经工作过的员工赵某。赵某被控制后,承认自己利用使用过的购物卡进行再次充值,并反复来超市消费的事实。由此,也揭开了这个“疯狂充值”的团伙。


团伙使用盗充的购物卡在花园路一超市购物(视频截图)

超市员工内外串通

充值旧卡后购物转卖

据赵某供述,前同事文某在超市工作时,主要负责超市的计算机系统,后来到了另一家小超市工作后,还是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文某将一张曾经使用过的面值300元的购物卡进行了充值,充值成功后,拿着这张卡顺利地到超市进行消费。


团伙使用盗充的购物卡在花园路一超市购物(视频截图)

一天,文某找到了他,并告诉他上述事情,称这是一种“快速致富”的渠道。但是文某所在的超市太小,经常消费势必会留下隐患,便马上找到赵某,密谋“干一票更大的”。

要实现计划,就必须侵入到大型超市的计算机系统,但两个人都已从大型超市辞职,很难下手。赵某想到,曾经的同事韩某有大型超市计算机主机房间的钥匙,便找来韩某,并告诉韩某他们的计划。按照计划,韩某负责打开超市计算机主机,文某通过远程操控完成后续工作,韩某每个月可以得到5万元的报酬。

就此,购物卡可以反复充值了,但是如何将从超市买出来的物品变现也是个问题。于是,赵某找到了他的另一个朋友麻某,麻某提出了一套让“生意”高效顺畅的流程:因为老卡反复使用容易被系统发现,便由麻某和赵某每周固定提供购物卡新卡号,文某负责在后台进行充值,充好钱后,麻某和赵某一同到大型超市的各个分店进行购物消费,然后再由麻某联系买家将货品变现,最后麻某、赵某、文某再对所获现金进行分账。


团伙使用盗充的购物卡在花园路一超市购物(视频截图)

用购物卡一次买50箱酒

转卖获利20万元

每次去超市消费时,文某等人都会挑选一些大件,这其中,苹果手机和高档白酒是他们的首选。最多的一次,麻某曾在海淀区花园路的一个超市内一次性购买了50箱茅台酒,一箱茅台酒的价值在5000元左右,他们再以4000元至4500元的价格卖出,一次获利至少20万元。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不会固定在一个超市进行消费,也不会在短期之内反复作案。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文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充值购物卡金额累计达4000万。而利用所获的赃款,麻某和赵某在朝阳某小区买了两套50平方米的一居室,房内还有各种豪华电器。锁定嫌疑人后,警方在决定抓捕嫌疑人的同时,另外一组警员负责联系银行,立即对嫌疑人的所有账户资金进行冻结。据了解,文某的涉案金额在这几个人中最多,而且他把大量的钱都转到了其亲属的名下,警方也一并将这些钱款暂时冻结。

目前文某等人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文/本报记者匡小颖通讯员杨士军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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