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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清华教师1760万元是怎么被骗走的?(2)

2016-09-01 05:32:41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诈骗者会要求受害人协助调查,甚至恐吓受害人已经被通缉。当诈骗者认定受害人已经完全落入圈套后,便开始最后一个阶段,要求受害人将涉案钱款转入指定账户或所谓的“安全账户”,供“公检法”调查,并号称只有这样才能自证清白,或者要求受害人说出转账时需要的动态短信验证码。

被骗老师信息是否被泄露?

清华的这名教师卖房、借款凑了1760万元,却被骗子一把“卷走”,不少人怀疑房产中介是否泄漏了卖房教师的个人信息,但这种说法仅是猜测,目前尚无法证实。

不过在“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中,通常会伴随着个人信息的泄漏。不少案例显示,诈骗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受害人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后,随后开始实施“话术”诈骗。

在实施诈骗阶段,为了使得骗局更加“逼真”,诈骗分子会使用一些“道具”。这些“道具”和手法包括伪造的国家公文,以传真等渠道向市民发送“通缉令”等。

此外,有些骗子会自制一些假冒的公检法网站,要求受害人登录。由于个人信息早已泄露,受害人登录假网站后会看到自己的电子通缉令。通过“眼见为实”,受害人的情绪变得异常慌张,便于骗子得手。

事实上,公检法部门不会以电话、短信、网络等形式对涉嫌洗钱等问题进行处理,办理案件时也绝不会提供所谓的“安全账号”。公检法也不会通过打电话的方式,清查当事人的资产情况,更不会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出具“通缉令”。

遍地防骗提示为何仍上当?

近年来,本市警方和银行在防电信诈骗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网传的一些防骗技巧称“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电话一律挂断”,甚至“误伤”了一些真正的公检法工作人员,朝阳法院民一庭宋晓佩法官表示,民事案件的初次送达,一般都是通过电话送达方式,比如会拨打原告留下的被告电话,向被告传达案件情况,但一些当事人会误以为法官是诈骗者,将电话挂掉。

昨日,在被骗者居住的小区单元楼下,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入口处的墙上有电子显示屏,屏幕上滚动播放“海淀分局提示您:凡接到陌生人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请您做到不听、不信、不汇款、不转账”的信息。同时,小区内其他几栋楼也在楼道内或单元楼外设置了同样的显示屏。“这些电子显示屏今年年初就已经挂上了。”该小区保安解释道。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曾尝试做类似宣传防电信诈骗的微电影,希望让大家能接受相应的防范常识,但效果并不理想。一位处理过类似案件的民警透露,曾有一次组织了数百名大爷大妈在一个剧场,特意找来一个被骗了数百万的事主,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大家讲自己的受骗过程。“讲台上的事主声泪俱下,下头的听众却纷纷交头接耳甚至发出阵阵哄笑,讥笑事主上当时的行为。”

警方针对电信诈骗很多时候也只能在案发后介入调查。由于很多电信诈骗案件在侦破上存在很多阻力,很多诈骗分子隐身国门之外,甚至游走在数个国家之间,即便是很多时候抓住了嫌犯,被骗的钱财却很难全部追回。公开数据显示,每年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被追回的仅20万元。

文/本报记者杨琳见习记者孔令晗张艳艳

摄影/见习记者孔令晗张艳艳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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