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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重开 猛兽区自驾暂停(2)

2016-08-26 02:50:09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追问

  ●调查结果基于哪些证据?

调查组成员之一、延庆区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尤长存称,现场其实视频监控资料并不多,事故发生时老虎袭人镜头就只有网上发布的那一段,时间很短。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记录、证人证言来进行调查。现场方面调查了园区的设计、地形地貌、老虎位置等,证人证言主要来自同行在东北虎园游览的另外两辆车游客和救援车辆。

  ●什么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尤长存称,简单来说,就是老虎伤人事件确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但是园方在此次事故中不负有责任。“没有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单位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问题,如果有定会追究相关责任人并进行处理。”尤长存认为,园方在救援过程中也没有问题,没有耽误时间,没有应该做而不做的事。

  ●不属安全责任事故,是否代表无需赔偿?

尤长存表示,这个不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就属于一般事件。关于后续工作,作为政府,前期调查完,做出是否事故认定,这是阶段性的,并不代表结束,后续还有很多需要做,都按法律规定来,下一步是否应该赔偿,赔偿多少,将引导双方走法律和其他途径解决该问题。

●国家未设立审批,为何可以开设自驾游项目?

报告显示,2002年4月17日,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开设自驾游游览项目(国家未设立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行政审批,行业没有相关标准)。为什么国家未设立审批,却可以开设自驾游游览项目?

尤长存表示,调查后了解到国家未设立行政许可,也没有统一标准,但按法律规定,国家没有法律禁止的规定,就像政府法律授权就可为,所以就是“法无禁止就可为”。对于目前还无相关标准,是否应该尽快呼吁设立行业标准,尤长存说,这个事情发生后,应该是下一步看看有没有后续跟进的想法、建议。目前主要是处理该事件,以及眼前的安全措施完善。关于行标涉及部门太多,下一步再看是否考虑。

  报告披露细节

  未出园区下车 女子遇虎袭

2016年7月23日下午14时许,赵某驾驶一辆白色大众速腾小客车(以下简称速腾车),载着其夫刘某、其母周某和其子(2周岁)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览。刘某在正门南侧检票口购买了门票。检票人员口头陆续告知了自驾车游客进入猛兽区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等相关注意事项,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严禁开窗,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严禁携带宠物,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酒后、心脏病者驾驶),赵某还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该协议载有“严禁下车”等相关内容。

14时17分,该车通过二次检票口开始游览。14时56分该车与另外两辆自驾游车先后进入东北虎园。

15时00分07秒—33秒,刘某将车停在距东北虎园西北门出口19米左右柏油路中间,赵某从副驾驶位置下车,向车头前方绕行。位于速腾车右前方约13米的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发现赵某下车,立即用车载高音喇叭警示喊话要求其上车。同时,速腾车左后方的两辆自驾车按响车喇叭进行警示。

随后赵某绕到速腾车主驾驶车门外,并侧身向车尾方向张望。此时,位于速腾车西侧约13米平台上的第一只虎窜至赵某身后,咬住其背部,并拖回该平台,该平台的另一只虎撕咬赵某面部右侧。刘某下车,向前追赶几步又返回。

母亲击虎救女被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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