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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借贷乱象调查:女大学生为买衣服欠7万债务(1)

2016-08-23 03:00:14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校园借贷

文章导读: 2016年以来,从大学生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跳楼自杀,到“裸条”借贷,校园借贷,特别是校园网贷持续引发外界关注。从“裸条”借贷到“视频”放贷,各种借贷方式层出不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得知,在高校内,出现了“以打借条的方式扣取押金”的借贷方式。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张燕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33期)

2016年以来,从大学生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跳楼自杀,到“裸条”借贷,校园借贷,特别是校园网贷持续引发外界关注。

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联合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在地方层面,近日,重庆市教委、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和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其中包括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等内容。

从“裸条”借贷到“视频”放贷,各种借贷方式层出不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得知,在高校内,出现了“以打借条的方式扣取押金”的借贷方式。

经过几轮“借新还旧”,

  欠下近7万元

6月初,广州一所高校的学生小包(化名)和同学在逛街时看中了一件衣服,无奈于临近放假囊中羞涩而被迫放弃购买。回到学校后,小包无意中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有关“借贷宝”的信息。出于试一试的心理,小包当即下载并安装了“借贷宝”App。

在接触“借贷宝”之前,小包曾经有过通过支付宝“借呗”(现已改为“网商贷”)借款的经历。

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借贷双方基于好友关系自发进行借贷,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借款人可以自行发布借款标,自行设定借款钱数、利率和时间等,出借人可以凭借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的了解自行评估是否借钱给对方。

根据小包提供的材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6月9日,小包通过“借贷宝”联系上一名出借人,并通过聊天工具QQ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和其他信息发送给对方后,成功地在“借贷宝”平台上完成了一份1000元的借贷合同,即俗称的借条。这份借条显示,小包自即日起向出借人借款10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8%进行计算,借款时间为一个星期。

如果按照这张借条的内容,那么一周之后小包一共需要还款本息总计约1004元。但是事实上一周之后,小包一共偿还了1507元,而她实际借到手的款项只有800元。

在小包借款前与出借人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出借人表示由于小包仍然是在校学生,本身并不具备收入能力,要求小包除提供证件照片等信息以外,另外提供500元的押金。这500元押金的收取方式则是需要小包在“借贷宝”平台上再打一张500元的借条。此外,除了以双方在借贷宝平台上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小包还需要私下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借款额20%的利息。双方达成一致后,出借人将1500元出借给小包。小包随后通过其他渠道(支付宝、微信、QQ等),将500元押金和200元利息转给出借人。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小包一周之内无法偿还1000元借款,那么500元押金将不再退还给小包。与此同时,借贷宝上的这张500元的借条也会按照逾期做罚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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