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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李宝俊获刑5年 受害者至今无家可回(2)

2016-08-20 10:50:20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3.法院为何没有判处缓刑?

李宝俊辩护人曾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判处,适用缓刑。法院认为,经查李宝俊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故对此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此外,对于事件造成的500余万元损失,辩护人表示李宝俊已将部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但未透露具体数额,只称“应该达到一半了”。可对于是否已给被害居民赔偿一事,辩护人未作答。

庭外回访

德内大街93号院 无人施工仍为废墟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再次来到坍塌现场——德内大街93号院,事发一年半有余,院内仍是残垣断壁、一片废墟(如图)。围栏内杂草丛生,水泥板、钢筋、木块石砾随处散落。北侧倒塌的民房只剩下一堵墙,居民来不及拿走的物品还散落在坑中,电扇、歪倒的冰箱、掉门的老木柜、被砸坏的马桶和倒塌的房梁,都还是事发时的凄惨样子。

随后,记者来到受灾居民付先生家中,见到一家三口正在吃饭。低矮的餐桌上摆着一小锅面条和一盘没有肉丁的酱料,加上一瓶咸菜,这就是一家人的午饭。约20平米的小房间里,挤着两张床、一个沙发和茶几,墙壁斑驳,衣物用床单打包堆放在一角。“没得到李宝俊的任何赔偿,每人每天只能靠街道发放的150元安置费来解决住宿和温饱。”说罢,付先生长叹了口气。

付先生坦言,他对后续处理很不满意,“谁能想到一年半过去了,到现在也没解决。我找过好几次相关单位,也没人给个完整的答复。”付先生称,自己一辈子的积蓄仍被深埋在大坑之中,如今李宝俊等人被判刑,但他最关心的就是谁来对房屋修缮?谁来赔偿他的损失?何时才能有个安稳的家?

记者从什刹海街道获悉,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给居民发放每人每天150元的临时安置费。李宝俊一方最开始拿出20万元作为周边居民的安置费用,但是杯水车薪。今年4月又支付了大概50万元,此后其委托人就联系不上了,剩下的都是街道在垫付。对于今后的安排,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无法回答。

律师张新年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李宝俊等人的行为,除了危害公共安全,也严重侵害了周边受害居民和单位的民事权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周边受害者可以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依法提起侵权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事件回放

2015年1月24日

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致使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和附近房屋受损。经查,由房主李宝俊未经审批,偷挖18米深建地下室所致。

2015年1月30日

德内大街93号院业主李宝俊发布道歉信,承诺进行赔偿和承担填平陷洞产生的一切费用。

2015年1月31日

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接受李宝俊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2015年2月10日

李宝俊经网上追逃被公安机关控制。

2015年2月17日

西城区检察院对李宝俊批准逮捕。

2015年7月27日

西城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李宝俊提起公诉。

2016年5月11日

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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