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到尽头,一拍两散、和平分手是最好的结局。可现实中,有人却在离婚后心怀怨恨,蓄意报复前妻,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最终招致刑罚。
近日,巨野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堂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徐某堂系巨野董官屯镇人。2014年12月,徐某堂与前妻阿宁(化名)离婚。此后,徐某堂便怀恨在心,决定报复阿宁和她的家人。
2015年3月23日傍晚,徐某堂骑摩托车来到阿宁的姐姐阿玲(化名)家。在敲了几下大门无人回应后,徐某堂便翻墙进入了院子,拉开防盗窗钻进了屋内。四处翻找后,将屋内的三四百元现金和两条吊坠偷走。仍觉不解气的徐某堂,临走前还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将一个用过的避孕套扔在了阿玲卧室的床头上。
一天后的凌晨时分,徐某堂再次来到阿玲家中。阿玲听到动静,从熟睡中醒来,发现一个黑影从窗外伸进来一只手,拿着一部翻盖的手机四处乱照。阿玲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打电话叫人。等到追出来,徐某堂早已没有了踪影。
2015年7月的一天,徐某堂同样翻墙而入,来到前岳父家中。这次,他做了一件更为恶心的事,将大便拉到被害人做饭的锅里。接着,他又来到阿玲家中,将阿玲的内衣偷走。2015年12月某夜,徐某堂翻墙进入前妻阿宁家中,盗走800多元现金。
徐某堂的行为对阿宁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度的恐慌,阿宁和阿玲平时都不敢让孩子在街上溜达。徐某堂还曾扬言说要伤害孩子,2015年7月份,为了躲避徐某堂,阿宁的母亲带着孩子去枣庄生活。
2016年2月14日,公安机关在巨野县董官屯镇双楼村将被告人徐某堂抓获,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被告人徐某堂入户盗窃三次,所盗窃赃款、赃物共折合人民币2500余元。
巨野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且,徐某堂违背他人意愿,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他人居住安宁,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徐某堂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