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湖南多人在信用社“被贷款” 莫名负债数万元(图)

2016-08-14 12:42:3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中,黎婵的贷款记录。受访者供图

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湖南公安在线”回应。图片来自网络

原标题:湖南岳阳多人在信用社“被贷款” 莫名负债数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 韩雪枫 实习生 付子洋)8月10日,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的黎婵,在汨罗市农村信用联社新塘信用社查询个人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有一笔3万元的贷款记录,而她的两名同学也曾在此信用社被冒名贷款。记者检索发现,数十名汨罗民众曾在网上实名举报,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贷款。

黎婵丈夫在微博举报了此事,湖南省公安厅对此回应:“如果普遍存在,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或者贷款诈骗。”

7年前被冒名贷款

征信系统显示,“黎婵”2009年2月11日在湖南岳阳汨罗市农村信用联社新塘信用社办理农户贷款。这笔贷款已于2010年1月5日到期,至今仍处于逾期状态。她与汨罗市唯一的交集,是她曾在汨罗市楚雄中学复读一年。

黎婵表示,自己从未办理过这笔贷款,“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征信”。“我从不知道新塘镇这个地方,2009年我在外地念大学,直到现在,我从没接到过与这笔贷款有关的信息。”

负责处理此事的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室主任韩新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此事仍需进一步调查。

黎婵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她和丈夫鲍光翔到湖南省汨罗新塘信用社进行了交涉。经查询,该笔贷款系由新塘信用社信贷员黄明华经手办出。

鲍光翔说,在对质的过程中,黄明华当即承认他曾在原新塘信用社主任戴志光的授意下,多次办理类似贷款:套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篡改个人家庭住址,伪造虚假身份证信息。黄明华承认,这笔贷款最终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了汨罗长乐镇人袁军,且袁军曾在该信用社贷款二三十万元。

黄明华告诉鲍光翔,新塘信用社原主任戴志光因为违规借贷问题,已于2015年被公安机关逮捕,而袁军现居珠海。

冒名贷款并非孤例

黎婵并不是第一个在新塘信用社遭遇“冒名贷款”的人。她的两名同学也曾在此信用社被冒名贷款。

黎婵的同学李晨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在2014年发现自己在新塘信用社被冒名贷款3万元,收款人正是袁军,并予以报案。“半个月后,他们消除了我的不良信贷记录。”

鲍光翔称,新塘信用社副主任何浩向其透露,在其手上已经手过10多例类似事件。

记者以“汨罗信用社贷款举报”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汨罗被冒名贷款现象并不鲜见,数十名汨罗民众曾在网上进行实名举报,声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了数千到数万元的贷款。

鲍光翔在微博上举报此事。今天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湖南公安在线”对此回应称:“如果普遍存在,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或者贷款诈骗。”

根据汨罗市政府网站,去年5月,汨罗信用联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启动会议中透露,“目前汨罗农村信用社存在不良贷款9.98亿元”。

信用社:需调查、“无可奉告”

昨日,黎婵和鲍光翔来到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找到监察室主任韩新文,提出三点诉求:消除征信不良记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韩新文表示,按照银行流程,消除征信不良记录要层层报批,至少需要45到60个工作日。而对于后两个诉求,鲍光翔说:“韩新文说,你们去起诉,我们应诉。”

韩新文向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表示,昨天下午他确实与黎婵商讨了如何处理此事。他对记者说,此事需要周一进行调查,“其他无可奉告”。

黎婵表示,自己买房已付完首付款,目前因信用报告存在问题,无法贷款,可能面临巨额违约赔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