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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男子非法买卖枪支获缓刑 因认罪认罚从宽

2016-08-13 11:20:0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男子非法买卖枪支被从宽判缓刑

因签署认罪从宽协商意愿书,检方出具变更量刑建议书

据新华社电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案件,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该案适用了我国今年7月份以来推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被告人叶某签署认罪从宽协商意愿书后,南沙区检察院出具变更量刑建议书,建议对其从宽量刑。

8月10日,南沙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案件,在该案中确认适用认罪从宽协商制度。据悉,这是该院确认适用该制度的第四宗案件,此前三件案件均为刑事速裁程序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至7月间,被告人叶某通过网络化名购买了气枪1支、子弹964发,并存放于家中。同年10月29日下午,上述物品被公安机关缴获。经鉴定,缴获的枪支属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缴获的子弹均属气枪铅弹。

2016年8月2日,被告人叶某签署了《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认罪从宽协商意愿书》。之后,南沙检察院出具变更量刑建议书, 表明为正确适用法律、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刑法惩罚与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和精神,将原对被告人叶某判处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对其宣告 缓刑的量刑建议变更为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可对其宣告缓刑。

该案经过审理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非法买卖气枪铅弹,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综合本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叶某的认罪态度,判决叶某犯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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