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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为抢手机泼汽油烧伤女教师 刑责年龄争议再起(1)

2016-08-12 10:39:4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24岁的杨冬玲,也曾是个爱美的女孩。受访者供图


如今,杨冬玲在医院已经接受两个月治疗。受访者供图

原标题:13岁少年为抢手机泼汽油烧伤女教师

因作案时未满14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暂由家长“看管”;有律师认为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新京报讯(记者 王煜)杨冬玲躺在病床上,烧得黝黑的手上,红色的指甲油很是抢眼。她身旁放着一部苹果手机,白色,刚买不久。

两个月前,一名13岁的少年,为了抢夺这部手机,将矿泉水瓶中的汽油泼到了她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由于作案时未满14周岁,这名少年最终由监护人“看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对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界素有争议。部分人士认为,随着社会发展,应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否则极有可能“纵容”未成年人犯罪。而另有一种观点则坚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以预防为先,抢救为主。

女教师属于特重度烧伤

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月,杨冬玲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妹妹杨冬霞记得,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的学生在哪里?

24岁的杨冬玲,是四川金川县毛日乡中心校的一名乡村教师。2014年,从四川眉山师范学校毕业后,她被分配到这所学校。

毛日乡地处山区,距金川县城近百公里。在学校,杨冬玲既教语文,又教数学。尽管条件简陋,交通不便,她却干得不亦乐乎。杨冬霞说,姐姐最喜欢跟家人分享学校里的事。“她最亲的,就是自己的那帮学生。”

今年6月13日,一个跟杨冬玲学生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改变了她的一生。

杨冬玲清晰地记得,当晚9点,当她走过金川县政府广场时,一名少年突然窜了出来。随后,杨冬玲身上被泼了一层液体,紧接着,她看见对方掏出一只打火机。

她很快被大火覆盖。

医院的诊断显示,杨冬玲的烧伤达Ⅲ度标准,属于特重度烧伤。

事后证明,少年向她身上泼洒的,是从一辆漏油三轮车上接的汽油。这名与她素不相识的少年,下手的目的,是为了抢夺她的苹果手机。

当时,这名少年刚满13岁,在金川县城一所中学读初一。

少年被父亲用铁链锁在家里

杨冬霞提供的一张照片中显示,杨冬玲躺在病床上,全身被覆盖着纱布,透过纱布间隙,隐约看到烧得焦黑的皮肤。杨冬霞介绍,当晚,由于烧伤情况严重,杨冬玲被连续转院,最终就诊于四川省人民医院烧伤科。

一个13岁的少年,为何会下此毒手?少年的父亲方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早年间与妻子离婚,其后一直在外地打工,孩子平时由爷爷奶奶看护。“后来孩子爷爷去世了,就没人管他了,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

杨冬霞说,事发后不久,少年方某便被警方控制。而就在事发到被控制这几天内,其又接连犯下了盗窃和抢夺路人两起案件。对此,方某的父亲也承认。

由于作案时,方某还未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当地警方对其作出了由监护人看管的决定。

而方先生的“看管”,就是用一根铁链,将肇事的儿子锁在家里。

14周岁以下犯罪“免责”?

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本人会被处管教,或由监护人看管

“这名少年烧伤我姐姐后,还继续作案,说明他没有悔改。”杨冬霞说,自己和家人不会放弃追责。而具体如何追责,她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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