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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男童被母亲遗弃,12年辗转4个家庭后与生父团聚(3)

2016-08-11 04:30:07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现状

考虑再三

他决定和父亲一起生活

东大街派出所教导员张凯带领刑警队长吴玮通过2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前后共走访了30余人,3次提审梁某,后辗转厦门龙岩11天,最终在7月21日将已经失踪12年的刘伟带回了汉中。

对这起耗时两月终于完成的案子,办案民警张凯也感受颇深。“办案这么多年来,也是头一次接到这么复杂的案子。”张凯感叹道,考虑到自己丰富的办案经历,所里将此重任委托给了他。这个案子涉及的时间长、地域广,一些关键的当事人也不在人世了,再加上很多当事人的人户分离情况非常普遍,所以一层层地查找线索实属不易。但是看到孩子亲生父母在失去孩子多年后心中的绝望与无助,就一直坚持了下来。厦门警方也正是看到了自己的这份决心,所以也一直在尽可能地给他提供帮助。

张凯回忆说,当找到孩子提出想带孩子回汉中时,对方家庭有些不情愿。考虑到孩子与领养家庭的感情,张凯便几次和对方进行沟通,逐一分析后,对方提出要召开家庭会议来定夺。最终,他们决定尊重孩子,让孩子自己决定去留。刘伟经过慎重考虑,最终还是决定回到自己的老家汉中,跟亲生父亲生活在一起。

8月3日,华商报记者通过汉台警方辗转联系上刘伟的父亲,提出要对他们寻找孩子的经历进行采访,刘新思索片刻后,委婉地拒绝了。

律师

涉嫌遗弃但不构成拐卖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常敏安律师在分析这起事件时表示,在此过程中,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其中,孩子的母亲将孩子留在梁家后再未出现,构成遗弃。但因为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孩子在转让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所以应当认定为送养或寄养,不构成拐卖。

汉中心灵空间心理咨询中心金老师说,刘伟这些年所经历的创伤,可能比一个成年人所经历的都多,他的母亲王梅即使自己吸毒成瘾,也不应让亲生儿子遭受这种骨肉分离、颠沛流离的复杂经历。2001年出生的刘伟,现在正处于青春期,与同龄人相比,也许会将愤怒压抑在心里,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形成逆反心理,激发仇恨,甚至可能对社会而言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成为一颗“定时炸弹”。金老师建议最好对孩子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因此他的父亲更用时间、爱心和耐心去与孩子沟通,关心孩子的态度、委屈和挫折,让他慢慢建立起对亲情的信任。

华商报记者 王亮 实习生 胡云 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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