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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打死咬伤女友牧羊犬被刑拘 或被批捕(2)

2016-08-06 08:50:2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致电连云港市连云分局了解到,因“与他人结伙作案”,连云警方于近日,对王茹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0日。

▲咬人狗身上的狗牌。 受访者供图

焦点

为何没追究狗主人的责任?

因为打死一条咬人的狗,王茹面临着30天的刑事拘留,有被检方批捕的可能。对此,部分网友质疑,陈妮家的狗咬人在先,警方处理有失偏颇。

上海律师丁金坤认为,狗咬人,狗主人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轻则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如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则需承担刑事责任。”

南京一名民警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由于当晚双方已同意“自行协商解决”,因此警方可以不再追究养狗者责任,而以民事纠纷处理。

刑拘是否因狗的价值高?

在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看来,如果事发当晚,王茹在狗咬人时出手自卫,即便将狗打伤甚至失手致死,仍可视为“紧急避险”,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而事情过后的杀伤,属于“绝时杀伤”,已非紧急情况,仍然要承担故意杀伤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而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能否认定“故意毁坏财物”?

王永杰律师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在本案中,尽管由于王茹的原因,造成了陈妮的财物损失,但主观上,警方尚无法认定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从主观上来看,无法确定其出手就是为了将狗打死,因此主观故意这部分的认定上存疑。”王永杰表示,目前警方尚无证据表明,王茹对这条狗的价值有清晰认识。“把狗打死,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不一定构成犯罪。”

延长刑拘期限至30日意味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王永杰律师表示,通常来说,针对社会危害性严重、案值巨大以及案情复杂的案例,公安机关会提请延长刑拘事件。而就该案来说,由于案值并不算大,社会影响也远未到恶劣的地步,因此属于“案情复杂”的类型。将刑事拘留事件延长至30日后,连云港警方将有更多时间对案子进行调查。

王永杰建议,在这段时间内,王茹的辩护律师可向检方提出立案监督,在王茹羁押期间,也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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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新京报记者王煜 编辑林野 张太凌 校对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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