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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大学生被同学抬酒店发生性关系后死亡 检方不诉(1)

2016-08-04 16:02:52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佩佩生前照片。

原标题:湖南大一女生醉酒被男同学抬酒店发生性关系后死亡,检方不诉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实习生 严小晶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女生佩佩(化名)的青春,被永远地定格在了19岁生日的前两天。

去年5月5日晚,佩佩和同校4名同学一起宵夜,大家共饮了8瓶白酒(每瓶2.5两)。

佩佩醉酒。3名男同学将其抬入酒店,同学王某一人留下。第二天,佩佩被发现已经死亡。

经湖南长沙县警方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与醉酒状态下的佩佩发生了性行为,涉嫌强奸罪。

2016年5月12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长沙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8月1日,佩佩的妈妈告诉澎湃新闻,她已经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请求公诉。

女生醉酒被抬入宾馆发生性关系


佩佩骨灰存放在洪山寺。

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士处获取了警方对王某的询问笔录,初步还原了事发当晚的情形。

王某家住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事发时就读于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源系环境班大二年级,其父为重庆市大足区区政府官员。

王某供述,去年5月5日晚上,他电话约认识的大一女生佩佩吃饭,遭拒。随后,同校的熊某再次邀约,最终由同学易某把佩佩约出来了。当晚9点左右,王某、熊某、佩佩等5人,会合后一起前往学校附近大排档宵夜。

当晚,5人共喝了8小瓶白酒(每瓶2.5两),其中佩佩喝了两小瓶左右,已显出醉意。随后,王某背着佩佩离开夜宵摊。佩佩当时说,回寝室洗澡怕摔跤。王某问佩佩,“带你去酒店行不行”。

到了酒店,王某电话喊来同学熊某和向某,一起抬佩佩进房间。王某供述,在此过程中佩佩一直没有说话,眼睛时而睁开时而闭上,神智不清醒,不能支配自己言行。

王某供述,到房间后,他与佩佩发生了性关系,约1分钟后,王某发现佩佩处于生理期,终止了性行为。

澎湃新闻从家属提供的事发酒店监控视频看到,2015年5月5日晚11时许,王某独自一人走进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大门附近的一家酒店,办理了入住登记。之后,他又走出酒店。约1分钟后,在王某及一名男子的协助下,另一名男子背着失去知觉的佩佩进入酒店。

视频显示,在王某打开酒店房门时,佩佩被直接放在地上。门打开后,另两名男子离开,留下佩佩和王某。

三名男子的步态显示,他们当时都处于较为清醒的状态。

据王某供述,当晚和没有知觉的佩佩发生性关系后,他还洗了澡,下楼买了一包烟,又返回酒店与佩佩同床睡觉。

次日早上6点过,一觉醒来的王某发现佩佩“不对劲”,不说话也喊不醒,赶紧打电话喊来前一晚的同伴,等他们到达酒店后,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警。急救人员到达后,发现佩佩已死亡。

案发后男子称女子系恋人


佩佩的妈妈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澎湃新闻获得的资料显示,王某与佩佩同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涉嫌强奸罪,2015年5月7日,王某被长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警方执行逮捕,7月22日,被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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