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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曾冤枉老师强奸如今证清白:我内疚了41年(1)

2016-08-04 05:10:05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这件事我内疚了41年 不想带着污名进棺材”

【专访人物】

王佳芬,57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黄琅区沙湾村人,目前定居陕西府谷。

16岁时,她被迫承认与老师发生关系,冤枉老师奸污致其坐牢。后因不堪村里人说闲话,远嫁四川马边。如今,身患癌症、愧疚多年的她努力为老师脱罪。

【专访背景】

41年前,四川雷波县发生一桩奸污案。“教师陈加钱对本班女学生王佳芬,以培养升学为幌子,采用吃喝玩乐,金钱物质引诱,进行多次奸污。”经学生书面指证,陈加钱被判刑6年。如今,74岁高龄的陈加钱仍在为翻案奔波。

41年后,王佳芬回到雷波县,写下证明材料,称当年冤枉老师奸污。当初为何会冤枉老师呢?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8月1日,王佳芬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讲述这41年来的心理煎熬历程。

>>谈冤案

“当时年纪小,很害怕就承认了”

华商报:41年前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王佳芬:1975年7月24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了我的一生。那年我16岁,白天要劳动挣工分,只能趁晚上去学校找老师,问一下我有没有被推荐上初中。晚上差不多10点,我到了他的宿舍,敲门进了屋,当时门一直是敞着的。还没说几句话,四个民兵闯进来,用绳子把我和老师捆绑起来。

华商报:那些民兵为什么要捆绑你们?

王佳芬:他们怀疑我们搞男女关系。那天晚上,我被绑着带到区公所一个小屋里。第二天一早,区妇联主任李志荣开始审问我,问我和老师到底什么关系?为何晚上去找他?我如实回答,他们不信。就这样,我被关了几天,每天都被反复问那几个问题。又过了两天,李志荣说,陈老师都交代了,我要再不承认,就继续关着我,还要把我捆起来去游街。我很害怕,就承认了。

华商报:既然你们是清白的,你有没有想过承认的后果?

王佳芬:我当时年纪小,我真的很害怕,我只想出去。我不承认,他们不让我出去。后来,听说陈老师被劳改了,我一直很内疚。但我的日子也不好过,我的人生也被毁了。

华商报:他们什么时候放你出来的?

王佳芬:我承认了跟陈老师搞男女关系当天就被放了。我父亲去接我,当时在回家的路上,我就不想活了,女孩子的清白最重要,我想跳河死了算了。但是父亲拉住我,我是冤枉的,要继续活下去才能证明清白,死了这辈子就只能背着这个污名了。我想想也是,自己是清白的,为什么要去死?也就放弃了寻死的念头。

>>谈婚姻

忍受了4年闲话,20岁远嫁外县

华商报:回去后,是不是村里很多人说闲话?

王佳芬:这件事情让我家人都感觉抬不起头。我16岁出了这种事情,忍受了4年村里人的闲话,到20岁才嫁了出去,那4年的日子有多难熬你们可想而知。我也是性格很要强的人,我也不怕他们,同学骂我,我就回骂,有时候还打架。

华商报:20岁时,你选择远嫁马边县。怎么跟丈夫相识的?

王佳芬:其实,那4年里很多人来介绍相亲,我当时还觉得奇怪,他们不在乎那件事吗?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觉得,娶我不用给彩礼,想讨个便宜。于是,所有相亲的,我全部都拒绝了。

20岁那年,我姐姐在西林农场工作,她给我介绍了个男人,他老家在马边县,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当时就想,嫁到那么远的地方,他们说我骂我,我也听不见,也没人认识我,总算能摆脱那件事了。我就答应了这门婚事,没有任何仪式,我带着母亲准备的一床铺盖嫁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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