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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贩卖20支仿真枪服刑4年 6年7审终获无罪(图)(1)

2016-08-02 04:10:14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赔偿决定书

原标题:“卖仿真枪坐牢小贩”获43万国家赔偿

7年前,因在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卖20支仿真枪,河北人王国其被控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并坐了4年牢。今年2月底,他在获得了越秀区检察院的无罪认定后,申请了国家赔偿。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赔偿王国其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共计35 .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并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于这个结果,王国其说,不想再折腾了,希望能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卖“仿真枪”一审曾被判10年

2009年10月19日,在广州一德路玩具市场卖仿真枪的王国其被警方带走。此时距离他到广州也就半年多时间,之前他在河北邯郸的建筑工地当工人,为了谋生,他卖掉了家里的粮食和猪到广州投奔亲戚。

王国其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刚到广州那会儿先是做婚庆生意,卖些气球、玩具用品,但是因为做这行的人多,生意不好干,挣不到多少钱。后来他发现买仿真枪玩的人非常多,大人小孩都有,“看到那些卖的人生意都挺好的,我于是也开始卖,贵的两三百,便宜的30多块。顾客里很多是玩野战游戏的白领,还有家长给孩子买。”

王国其并没有想到祸事会由此开始。7年之后,当他再次回忆起当时的时光,他仍然有些心有余悸,“从此不会再碰这个东西了,现在做什么都很小心,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我绝对不干。”

2009年10月19日王国其像往常一样,跑到货运站去给客户发货,但没想到,这一次却出了大问题。等他从货运站回到家,就接到了货运站的电话,对方说他的货单有问题,让他去看一看货单怎么回事,然后他就被等在那里的警察抓获。

2010年5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王国其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那些枪我试过啊,都是塑料的,就是玩具,从来没想过会因为卖那个被判刑,当时听到自己判10年直接号啕大哭。”

王国其不服,提出上诉,但广州中院于2010年12月20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由此生效,王国其开始了自己的牢狱生涯。对于自己在监狱里的生活,王国其并不愿意回忆太多。

案件6年7审终获“无罪”认定

在监狱服刑的王国其向广州中院提出了申诉,此后的6年里,王国其贩卖仿真枪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复核、重审一审、准予撤诉、发回重审,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2013年,广州中院启动再审程序并作出判决,撤销前面的终审裁定和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中的量刑部分,但维持了一审法院定罪部分,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改判王国其有期徒刑4年。由于低于法定刑期,判决需报请广东高院与最高法核准后生效。

2014年6月4日,广东高院裁定,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越秀区法院重审。2014年11月26日,越秀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但是,王国其不愿意接受一个不明不白的撤诉决定,为了要一个无罪判决,他提出了上诉。

2015年9月12日,广州中院裁定该案发回越秀法院重审。12月30日,该案在越秀法院开庭重审。法官当庭宣读裁定书,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王国其的起诉。2016年1月26日,王国其收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称,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对王国其不起诉。至此,历经6年7审,小贩王国其终于拿到了一纸“无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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