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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名矿工为骗赔偿款 伪造矿难杀害智障男子(3)

2016-08-01 10:04:22  大众网    参与评论()人

所有的谎言就此大白于天下。涉案六人均被刑事拘留。

  不懂法让案犯对死亡无畏

吉斯在得知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上诉。他的精神支柱就是:别人没死,我也不应该死。这种信念是他生的希望所在。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他其实也很关心自己的命运和前途。他对上诉二审有希望改判抱有很大的希望,所以他很关心办案人究竟问了他些什么。所以当翻译(把问题)翻译给他的时候,他就眼睛瞪得大大的很专注地盯着翻译的嘴,他也很迫切地想把他的想法表达出来。从表象看,在吉斯等人的眼中,智障残疾人从他们决定买他来的那一天,就是被弄死换钱的,他们对他没有尊重,更没有怜悯。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吴娜:在他们眼里,被害人更像是一个赚钱的工具,他们只要顺利地把被害人带到矿上,并且以伪装成矿难的方式死亡,他们就能拿到赔偿金。所以我觉得在他们眼里,被害人更多的是像他们牟利的获取钱财的一个工具,并没有把他当成人来看待。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在进一步的审讯中,吴娜了解到,吉斯在听到这个消息伊始,是没有同意入伙的。其他人安慰他:等我们拿到赔偿金,我们共同拿出一部分钱为他做一场法事。听了这些话,吉斯才点头同意。很难说,是不是对死亡的敬畏超越了对智障残疾人生命的尊重。但至少,在那一刻的犹豫中,吉斯曾经可以为自己选择另一种更为漫长的未来。

在审讯中,吴娜还了解到,他们曾当着被害人的面商议如何行凶才更为妥帖,如同谈论一个待解的难题。在开往山东的列车上、在金矿的宿舍里,他们与智障残疾人同吃同住,兄弟相称,甚至共用一个饭碗吃饭。那么,在杀死他的那一刻,他们真的对他没有一丝感情吗?

吴娜想起了另一起类似案件中已被判处死刑的上诉人阿克哥布。被他杀死的被害人与他同吃同住几年的时间,俨然与他成了家人。准备行凶时,直到同伙催,才举起了罪恶的石头。

  为了让“盲井”案不再发生

201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死刑核准裁定书,该案维持原判,吉斯被执行死刑。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做下了这样一桩罪恶的命案?在对他们的审讯中,吴娜明显感觉到,“他们的终极目的就是能赚钱”。

吴娜说,他们只要把被害人成功骗到矿上,以伪造成矿难的方式把被害人弄死,就可以冒充被害人的亲属进行骗钱。这就是他们最终的唯一的目的,所有人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为了金钱。

如同吉斯杀人案一样,类似案件的始作俑者往往居住在家境贫寒、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他们想不出其他方法,可以让自己和孩子们过上更为舒适的生活。

同时,如同深埋地下的“盲井”,对法律的无知和漠视,如同恶之双翼,成就了他们罪恶的想法。

该案之后,山东省检察机关向全省的矿业管理部门及生产组织发布了检察建议,介绍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加强监督。

迄今,山东,已绝少有此类案件的发生。判决书上,关于被害人的描述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无名氏,年龄、住址不详,于2012年6月1日被害身亡。但是在这一行字的后面,却可能是一个盼亲归来的家庭,一双哭瞎双眼的父母,一对翘首以盼的妻儿。

吉斯是四个孩子的父亲。2012年的儿童节,当他伸手杀死那个智障残疾人的时候,他们的孩子就注定要失去父亲。

按照我国刑事法律规定,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被告人如提出上诉,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如维持原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最终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个过程,大概要等待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大都是在怀揣最深重的恐怖一天天等待。他们盼着时间过得慢一点,这样可以多活一段时间;但他们又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因为他们还存有一丝不被判处死刑的期望。(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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