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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后发生2起命案 房主索赔房屋贬值费

2016-07-19 06:10:13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今年4月,通州某小区发生一起命案,50多岁的女保姆邱某用斧头击打一名偏瘫男性老人的头部致其死亡,随后邱某在房间内自缢身亡。案件中的受害者男性老人为李某的父亲,李某当初租下该房屋供老人居住。命案发生后,房主认为,房屋内出现凶案导致房屋贬值30%,因此将租赁房屋的李某诉至法院,索赔房屋贬值费50万元。昨天此案在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李某已将邱某继承人及提供保姆服务的某劳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共计40万元。

房主索要房屋贬值费50万

房主称,2015年7月他与被告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用于居住使用,签订租赁合同时,李某表示,其父亲年事已高且生活不能自理,租赁该房屋用于其本人和父亲二人共同居住。房主称,被李某的孝心所感动,主动将该房屋租金下调至附近出租房屋的最低价每月2000元。

今年4月7日晚,房主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电话,称该房屋内有两人死亡。经警方查实,李某的父亲被保姆邱某用斧头击打头部致死,保姆邱某在房屋内自缢身亡。房主经与李某沟通得知,该房屋租赁后并不是李某和其父亲共同生活,而是李某聘用的保姆和李某父亲生活。

房主称,由于是辖区内的重大案件,该房屋自案发后被警方封锁持续到5月,整个小区及附近的居民都知道该房屋内发生了凶杀案件,该房屋成了众所周知的“凶宅”。房主曾于今年5月到该房屋附近的中介公司链家地产询问,得知该房屋两三年内根本不可能有人租赁,也不可能有人购买。如果出售该房屋,价格要比市场价值低30%左右,约50万到60万元。

房主因此将李某起诉至通州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房屋贬值费50万元。

被告认为其父并无过错

昨天下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审理,被告李某律师称,该案由于凶手即保姆邱某自缢身亡,凶案原因不明。李某和李某父亲在案件中并无过错,房屋发生凶案属于不可抗力,李某并无责任。李某律师表示,根据公安现场勘查,凶器斧头上只有邱某的指纹,邱某系制造凶案的凶手,如果房屋贬值,房主应向邱某索赔,李某愿意在这一方面配合并支持房主。李某律师还称,“凶宅”并非法律概念,关于贬值并无实际证据支撑。

房主代理人则表示,房主并不熟悉邱某相关情况,房屋租赁合同是房主和李某所签,自然要向李某索要房屋贬值费。房主代理人称,这种凶宅如果售卖只能贬值,隐瞒信息肯定会被解约。如果李某认为该房屋不可能贬值,那么希望李某用市场原价买下该房屋。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李某已经起诉保姆家人

据悉,这起房屋贬值诉讼中的被告李某,在另一起赔偿案件中成为原告,他将保姆邱某的家属及继承人,以及提供保姆服务的某劳务公司诉至通州区法院。

李某介绍,2014年11月,他与北京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协议,由该公司派遣保姆至父亲住处照顾其起居。自2015年10月18日起,由邱某接手照顾父亲,李某每月给付2800元工资。父亲身故后,李某及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创伤。李某当时是案发现场的第一目击人,事发至今,原告一直生活在巨大的恐惧中。但杀人者邱某的法定继承人以及提供劳务的公司,对父亲身故后的赔偿事宜不闻不问不理,故李某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诉至法院,索赔各类费用共计40万元。

关于凶手邱某的作案动机,李某代理人称,李某至今依然不能理解保姆邱某为何制造凶案。邱某的丈夫称,凶案前邱某曾打算离婚。此外,邱某母亲刚刚去世,邱某所住房屋因为拆迁问题产生纠纷。李某代理人猜测,邱某突然制造凶案,可能与上述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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