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违建酒店仍在营业。新京报记者 周佳琪 摄
■ “什刹海文保区现三层酒店疑似违建”追踪
近日,新京报报道了什刹海历史文化文保区一座三层酒店疑似违建(本报7月12日、13日连续报道),引公众关注。截至昨日下午6时,涉事酒店仍在营业。西城城管部门表示,该案件已移交规划部门处理。截至昨晚10点,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分局仍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城管部门:
有规划批示属于未按许可施工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以居民身份拨打城管热线96310举报中海盈佳快捷酒店疑似违建一事。
约10分钟后,西城区什刹海城管分队拆违所孙姓工作人员回电答复称,“经过我们前期调查,鼓楼西大街129号在建设时具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案子已经移交给规划部门了。”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建筑有规划批示的手续,属于未按规划许可施工。
孙姓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的流程是,谁批示谁监管,在施工完了以后,规划部门要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这个是规划部门的一个工作流程,“您可以到规划委那边进行咨询。”
“这个很早以前就有过举报,案件早就办理了移交手续。”上述工作人员再次强调说。
昨日上午10点,新京报记者再次前往中海盈佳快捷酒店,希望联系该店法人崔治国。“他比较忙,我已经把你的名片发给老板了。”该酒店后勤负责人李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
规划条例:
责令限期拆除的期限不超过15日
此前,西城区城管部门表示,2015年就已经受理居民投诉该酒店疑似违建一事,现场勘查发现酒店实际建筑面积与许可不符,随后转给规划部门处理。昨日,记者多次联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西城分局,未获回应。
不过记者在北京市规划委官方网站注意到,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中提到,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可认定为违建。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城镇违法建设,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应当在20日内书面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
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城镇违法建设,能够拆除的,应当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10%以下罚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城镇违法建设,应当在20日内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10%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城镇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限期拆除决定及逾期未拆除的情况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责成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并确定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等配合单位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