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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仁凤:出狱第二天就有人来提亲(1)

2016-07-09 17:10:07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举行听证会,云南省高院副院长鞠躬致歉 供图/东方IC

原标题:钱仁风:愿尽快抓到真凶

法制晚报讯(实习记者明廷宝记者丁雪)“之前不知道田副院长会当场道歉,有点意外,但还是蛮欣慰的。”在钱仁风的预设里,应该是当年办案民警和法官站出来道歉。

7月8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保姆钱仁风投毒冤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就钱仁风无罪案件申请国家赔偿955万余元进行听证,听取意见。正在广东打工的钱仁风向所在公司请假,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准时出现在听证会上。

申请955万国家赔偿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当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风被锁定为作案嫌疑人,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201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风无期徒刑。在狱中,钱仁风不断申诉。检方复查发现,钱仁风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中5份认罪笔录并非钱仁风本人书写,字迹与当年参与审讯钱仁风的办案民警蒋某、杨某、李某的字迹相同。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宣布钱仁风无罪,当庭释放。至此,钱仁风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今年6月1日,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申请赔偿,共计申请国家赔偿金9553043.65元。

在昨天举行的听证会上,钱仁风的代理律师杨名跨和杨柱介绍,具体索赔金额分别为: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584669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46344.65元,近14年申冤费用166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申请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钱仁风新申请的数额较5月16日以前的旧标准高出了近55万元。为了等新标准的出台,钱仁风和律师等了足足半年。

“以前国家赔偿标准是每天217元,今年5月16日出台新的标准是每天242元。”杨柱说,在钱仁风失去自由的5050天中,除法定工作日3400天外,还包括周末1440天、法定节假日150天、法定公休日60天。法定工作日除8小时按工资标准索赔外,另外16小时按加班计算,周末、节假日、公休日按正常工资标准的2倍、3倍、3倍计算。因而,5项算下来,索赔合计584万余元。

每月工资大多用于还债

如今,钱仁风在广州工作已有四个月。在监狱生活了十多年的她,还不能很好地处理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同事下班,都走了,我下班却还是在工作,我不知道怎么放松自己,还有些监狱里留下的状态。”钱仁风说。

“我很努力,但是工资还是没有同事高。”在广州一家公司做清洁工作的钱仁风每个月有2300块钱的工资。她要从中拿出2000块钱寄给家里,只留300块钱在广州生活。为了省钱,钱仁风平时很少出去。

“家里很多人为了给我申诉,借了很多钱,现在我要一点一点还给亲戚。”即使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钱,钱仁风还是很内疚,“我一个人在广州打工,离家这么远,没有能力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为了弥补这种愧疚感,钱仁风每天都会给父亲打电话。毕竟母亲去世后,父亲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依靠了。差五个月,她没来得及与重病的母亲见上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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