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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服刑13年后获无罪续:当年办案者多获升迁(1)

2016-07-03 06:30:01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判决书道出冤案缘由 杀人动机是主观臆断警方刑讯逼供

记者 谢涛 苗巧颖  

昨日华商报报道了一起柞水投毒杀人案在13年后沉冤昭雪的案件。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柯长桂,2016年7月1日拿到了法院无罪判决。判决中道出了冤案真相:原判认罪事实错误。杀人动机纯属主观臆断。柯长桂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的结果。原判采信的证据有失客观公正。认定物证(毒物)有纰漏,在柯长桂家未搜到毒物,证据难以固定。认定罪案地点(钻洞进屋)不符合实际,不符合常理。原判程序违法,省高院发回商洛市中院重审却未审,直接移送基层法院审理,随意改变并降低审级违法。

如今回顾该案,华商报记者从多达上百页的卷宗中,去探寻当年此案,查看这起冤假错案是如何酿成的。

死者在死前一天还帮柯长桂家盖灶房

“6月1日,我家盖灶房,左邻右舍的都来帮忙,郝延林也是其中之一。”柯长桂回忆到。

当晚,柯长桂在家做饭请大伙,足足摆了两桌,席上也喝了点酒。“晚9点左右,大家陆续离开。郝延林没喝醉,回家的时候,他还用手电给别人照路送人回家。”在警方调查笔录中,当天饭桌上的其他人都这样说。

郝延林的家距柯长桂家约50余米,清晨人们发现郝延林尸首的位置正好在两家中间。

在很长一段时间,警方并没有找到这起投毒案的突破口。村子里的很多人都做了调查笔录,这些笔录中,均没有将嫌疑人指向柯长桂。然而案件发生8个月后,柯长桂等7人被带到曹坪镇派出所。

这7人,有距离案发地最近的黄英芝和她丈夫柯亨义,有案发前请死者吃饭的柯长桂和她丈夫蔡定卫,还有一名和死者有风言风语的女性村民,和死者有经济往来的亲戚,以及一名村干部。“我是第二个测谎的,去之前喝了酒。测完后直接被带到了县刑警队。”蔡定卫说。而后柯长桂在测谎后同样被警方控制在了曹坪派出所。

“他们打我,不让睡觉 拉着我的手摁手印”

记者查阅当年案件卷宗时发现,警方并没有任何物证,罪名的成立是由多人多份笔录口供形成。更让记者质疑的是,早期的几分有罪笔录均是深夜记录。柯长桂的第一份笔录,是2月22日晚8时至23日凌晨1时20分,警方提出了柯长桂在十多年前,险些遭遇死者郝延林不轨一事。长达5小时20分的时间里警方反复就此事询问。笔录做完后,仅过了半小时,2月23日凌晨1时50分,再次开始询问。这次笔录柯长桂的答复出现了先后矛盾。

2月23日柯长桂被押往柞水县刑警大队,她的第三次笔录仍是深夜进行。时间为当晚10点至24日凌晨1点。柯长桂认罪。即便此份笔录认罪后仍未能睡觉,仅过了1小时,24日凌晨2时至4时30分,又进行询问,柯同样认罪。随后的24日15时,以及25日的两次笔录柯长桂均认罪。

记者看到在多达十余份的笔录中,柯长桂仅仅在最初的5份认罪,且大多是深夜长时间审问的结果。“他们打我,一直不让我睡觉,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的。他们写好了笔录让我摁手印,我没杀人,他们把我写成了杀人犯。我不摁,他们拉着我的手硬往上面摁。”柯长桂说。

“他们把我铐起来,吊在梁上打”

也许仅凭柯长桂一面之词,无法证明在警方审讯期间她是否遭受刑讯逼供,但同样被警方控制接受调查的丈夫蔡定卫更能说明问题。

他的笔录也同样存在问题:深夜审问、长时间审问、反复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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