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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农妇为讨林权奔波8年告赢县政府(1)

2016-07-01 03:50:12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为讨林权奔波8年 7旬农妇告赢太白县政府

看到村里的一千多亩林地被太白县政府以“林权证”的形式划给邻村村民后,年近七旬的农妇尤玉凤着急了。因为村里大部分年轻人都忙于生计,于是她开始了维权路。4年上访无果后,她开始以委托人的身份替村小组状告太白县政府……

6月28日,从太白县行车33公里,华商报记者终于来到秦岭深处的靖口镇庙台村,这里山环水绕,环境很好。得知记者来访,患有风湿病的尤玉凤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出门来迎接。这个身形瘦小、连走路都困难的71岁老人,8年来一直作为村小组的委托代理人之一,奔波在上访、诉讼的道路上,最终打赢了这场“民告官”的官司。

  世代守护的山林

  却变成邻村的了

尤玉凤的家很简陋,甚至有些破败,院子里的地上长满野草,家里没几件像样的家具,连镜子都是破的,刚油漆的大红门窗散放着刺鼻的气味。得知记者来意,她开始翻箱倒柜地找材料,一会儿工夫,翻出来一大堆。

“1231亩。”尤玉凤张口便报出了山林的面积,她说,这块山林就在自己家门口不远,翻过4个沟就到了。“那时候山林由爷爷和父亲管着。”尤玉凤说,她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6岁时就在那里给生产队放牛,一个牛放一天给一分钱的工分,她一天放9个牛,能赚9分钱的工分。

尤玉凤9岁离开村子去上学,21岁回来后,一直是村里的会计和出纳,一干就是15年。

2008年,尤玉凤突然从别人处得知,这块林地被太白县咀头镇强里川村3组的刘某承包了,这让她无法理解。“我就不明白,我们村组的树林,为何林权证上写着刘某的名字?”尤玉凤给华商报记者出示的1963年太白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上面清楚地记录着,尤玉凤的父亲尤德福的名字。而1981年太白县颁发的林权证也显示,这块林地归庙台村4组所有。

6月28日,太白县靖口镇庙台村4组原组长谭王德说,他们知道此事后也觉得很蹊跷。因为从解放后到现在,这块林地都是村里的集体林地,大家世世代代都在守护着这块林地。

  上访4年无济于事

  她改走法律渠道

“可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没人管这事,尤玉凤愿意替我们维权,我们都支持。”谭王德说,村民们纷纷给尤玉凤出具了委托书,于是尤玉凤开始给县林业局反映、上访。

“从县林业局到市林业局再到省林业厅,批示很多。”尤玉凤给记者出示了上访4年期间各级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批示,“可太白县林业局就是不理这些”。

2012年7月6日,太白县人大常委会一位领导批示,希望尤玉凤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此事。尤玉凤去找镇书记,这位庄姓书记也表示支持,就在他们到法院要求立案的时候,“林业局有人打来电话,不让法院立案,说我这是状告县政府”,于是事情又停滞了。

2014年12月17日,太白县法院终于受理了庙台村4组诉太白县政府及第三人刘某的林权行政登记一案。作为原告庙台村4组的委托代理人,尤玉凤和一位法律工作者提出,要求法院撤销太林证字第(2008)第310500805号(NO4)林权证,并由被告方太白县政府赔偿历年国家林业局有关财政补助7.3万元。

2015年1月23日,宝鸡市中级法院指定眉县法院审理此案。

被告方太白县人民政府委托太白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兼林业站副站长张建鹏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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