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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被狗咬 狗主人称有意见可以咬狗一口

2016-06-26 11:30:08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突然被路边冲出的一条狗咬伤,女生要求在场的狗主人赔偿。不想对方竟称“如果有意见,你自己去咬狗一口啊”。

6月22日傍晚,女生小林走路经过仓山区学生街附近的一条小路。突然,一条狗朝她冲了过去,咬了小林的小腿肚子一口。身穿短裤的小林当场流出了鲜血,吓得不住哭喊。所幸狗主人及时制止,才没有发生更大的悲剧。

小林要求狗主人带其去医院处理伤口,并负责打疫苗费用。没想到狗主人当场拒绝,称狗的行为与其无关。如果小林有意见,可以咬狗一口,这样就互不亏欠了。气恼的小林只好打了报警电话。

福州对湖派出所的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告知狗主人刘某,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小林无故被刘某饲养的狗咬了,刘某理应承担责任。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刘某带着小林去医院处理伤口并打了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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