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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莫名背负“抢劫罪”11年 起诉公检法机关(图)(1)

2016-06-24 05:00:1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教育部下属数据库显示,龙君确实于2006年从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韩章摄

龙君展示自己2005年和同学的合影以及自己2006年获得的毕业证书。上述时间,另一个“龙君”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刑。韩章摄

原标题:湖南男子莫名背负“抢劫罪”11年

自己在湖南念大学,另一个“自己”在广东坐牢。去年9月,湖南岳阳人龙君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才发现自己早有“案底”。在与公安机关交涉后,龙君才知道一个与自己同名、同身份证号的人,2005年在广州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刑四年。

但2005年时,龙君正在湖南一大学念书。

与广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半年后,龙君“案底”仍没有消除。无奈之下,龙君将广州市公检法机关告上法庭,要求为自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6月30日,本案将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开庭。

莫名的犯罪记录

龙君今年30岁,湖南省岳阳市人,2006年毕业于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开始,龙君在岳阳市一家公园上班。去年9月,龙君终于有机会转为正式员工,但单位要求,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龙君的母亲殷修凤说,在知道单位的要求后,她和儿子立刻前往岳阳楼公安分局枫桥湖派出所开具证明。但事情的进展出乎母子俩预料。“警察说他有犯罪记录,开不了(证明)。”

原来,派出所警察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看到了龙君的信息。资源库资料显示,“龙君”2005年4月2日在广州市实施了抢劫犯罪。2005年7月,“龙君”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刑4年,后在广东坪石监狱服刑。

资料里还有“龙君”的照片一个光头男子。“长得和我儿子一点也不像!”龙君母亲说。

龙君告诉新京报记者,2004年至2006年期间,自己就读于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期间正常读书、正常毕业。教育部下属相关数据库信息也对此吻合。

为消除这莫名出现的犯罪记录,龙君咨询岳阳公安机关,被告知广州方面才能删除。

龙君表示,从今年初开始他多次致电广州市政府、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但都称自己无法解决。

“弄错了”

为了解决问题,龙君聘请了律师。今年3月11日,龙君与律师李茨安一起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要到了“龙君”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05年4月2日,“龙君”伙同另外两人,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浮山村持刀对一名摩的司机进行了抢劫。“龙君”在推走抢得的摩托车时,被治保人员抓获。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龙君”4年有期徒刑,刑期自2009年4月1日止。但龙君2008年已在岳阳现单位上班。

拿着判决书,龙君和律师前往了石井派出所。“在石井派出所,广州白云公安分局派人对龙君的面部、指纹等信息进行了鉴定,鉴定后他们口头说,弄错了。”龙君的代理律师李茨安说,尽管公安机关没有给出书面鉴定结论。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龙君”(2005)云刑初字第1052号判决书中,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部分后用括号注明了“以上身份情况均自报”。也就是说,这些信息都是由“龙君”自己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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