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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组织偷拍女性裙底摄影大赛 传授拍摄技巧

2016-06-16 14:11:2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 董振杰) 昨天开始,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一支乐队成员在微信群内鼓励对女性进行偷拍,并将裙底照片进行散布和比赛。昨天晚上,该乐队工作人员在微博上道歉称,已经认识到错误,对微信群进行解散处理。

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个《北京某乐队成员及粉丝比赛偷拍女生裙底》的帖子称,一家乐队的成员,在近百人的微信群内鼓励群成员,散播各种含有侮辱性和针对性的偷拍照片,名曰“摄影大赛”。群内有人看不过去,去其他网站爆料。该乐队成员又组织他人,一起去爆料帖下面辱骂跟帖者,用词十分不雅。

记者看到了该网友的微信群聊天截图,该微信群里面有多张对女性裙底的偷拍图片,这些女性是在乘坐电梯、公交等过程中被拍。这些照片得到了群主“加油”“继续努力”“这个真棒”的鼓励,还有人互相传授如何拍到技巧。群主则在群里发布群公告鼓励继续进行“摄影大赛”。

记者看到,不少网友在爆料帖子下留言,对这种偷拍行为进行谴责。

“穴有棍乐队”于昨晚在自己的微博中对此事进行道歉,“乐队成员在管理微信群的过程中对此现象采取放任、鼓励态度,这确实是错误的。在此我们为此事道歉。微信群已进行解散处理。”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该群已经不存在。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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