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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访民两次被送精神病院 被刑拘后又被鉴定没病(1)

2016-06-13 15:08:28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山东访民两次被送精神病院,判刑前又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

是不是精神病患者,这是围绕着徐学玲的一个谜。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期间,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被政府人员送入精神病院。

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随后,她再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

2016年4月1日,年已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徐学玲不服上诉,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

6月初,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明涉案款项性质、经手人、申请人情况,进一步明确涉案欠款是否属于“强拿硬要”。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联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赵姓法官称,此案仍在审理阶段,不便透露。

上访期间被送精神病院

徐学玲上访,可以追溯到10年前。当年,其妹徐加玲在新汶矿业集团盛泉煤矿被保卫科工作人员打伤,泰安市公安局泰汶分局对打人者处以行政处罚并拘留15日。徐学玲对此处罚决定不服,2006年2月开始上访。

上访期间,徐学玲被鉴定为精神病。

新泰市法院一审判决书称,2008年3月,徐学玲在赴京上访过程中多次出现晕倒、挺腿、全身僵硬、口吐白沫等异常反应,办案机关在侦查其扰乱正常秩序案件时,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山东安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澎湃新闻获得了相关精神疾病鉴定意见书,鉴定时间为2008年3月29日,地点为新泰市泉沟镇政府。鉴定书显示徐学玲父母二系三代家族成员中无精神病史者。

鉴定书显示了部分新泰市信访局工作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名的询问笔录,新泰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宁衍波的询问笔录记载:2008年3月6日上午,市信访局和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在和徐学玲谈话时,徐学玲不但不听,反而在房间里来回跑,情绪很失控,焦躁不安,在宾馆里突然抽搐。

但精神鉴定书显示,在鉴定过程中徐学玲并无精神病性症状:“意识清楚,接触主动,检查合作,应答切题,语言流畅,检查过程中情绪比较激动,说到伤心处时泽痛哭流涕,未发现幻觉、妄想症等精神病性症状,智能、记忆正常。”

这份鉴定书的意见为徐学玲患有“癔症”。曾任泉沟镇政府信访办主任薛庆刚的证言称,2008年5月,徐学玲在北京“非访”时出现自言自语、口吐白沫等症状,泉沟镇政府主动承担医疗费,将她送往肥城市精神病院救助治疗。

“送肥城精神病医院时,我们家属没有接到政府或者任何人的通知,是我母亲进了泰安精神病医院几天后,求助别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的。”徐学玲的儿子张平辉说。

张平辉转述徐学玲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和他说的精神病院遭遇:“该吃吃该喝喝,就是还让吃药,我妈说她能扔就扔了,实在扔不掉就先吃,等没医生再吐出来。”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及家属均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徐学玲说当时不知道被作了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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