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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无视遗嘱强占房屋 75岁老太苦要21年无结果

2016-06-07 08:11:36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75岁老太苦要21年无果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曾春)75岁的杨老太捏着法院的判决书,很是无奈与不知所措。1995年,法院就将老伴去世后留下的5间门面房判给了她,但却一直被继子强占。法院执行过多次,但如今房子还被继子占着……

  老伴立遗嘱将门面房给杨老太

杨老太1961年嫁给了洛南县石坡镇石坡街村的张云程。当时,张云程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张明亮一岁大。1984年,张云程将5间门面房留作他和杨老太的养老房,另外三间房分给张明亮。1989年,家庭矛盾激化,张云程夫妇搬至本村高某家居住。

1992年10月,张云程在病中立下书面遗嘱:5间门面房决定出卖,用于给自己看病及老伴养老之用,如来不及卖出,全部归老伴所有。1个月后,张云程病逝,杨老太替老伴料理了后事。为了使老伴遗嘱有效,她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5年5月,洛南县法院判决:张云程生前所立遗嘱5间门面房全部由原告杨老太继承,应视为有效。之后,张明亮不服判决向商洛市中院提起上诉,但因未在规定期间预交案件上诉费,被法院按“撤回上诉”处理。

  继子:

  占着门面房,是因继母不在老家

虽然法院把5间门面房判给了杨老太,但21年来,杨老太却从未拥有过它们。因为在洛南县法院一审时,张明亮之妻许某就将5间门面房中一间的后半部分烧毁,又将5间门面房中的商户全部赶出,之后将5间门面房的中间那间与相邻两间打通了,将5间房全占为己有。

“洛南县法院1996年给我执行了一次,1998年又执行了一次。但每次执行完不久,张明亮就又占着房子了。”昨日,在商州区租住屋门口,杨老太无奈地说,因为张明亮把5间门面房租出去了,所以每次法院都是先赶走租房人再执行。但法院的人走了后,张明亮就继续占着5间门面房对外出租,她根本没有办法。

杨老太说,中间她多次找过县法院、市法院,法院的人说,叫她重新起诉……

昨日,张明亮在电话中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之所以占着,是因为继母不在老家。同时他还称,自己并不认可父亲的遗嘱,因为立遗嘱时自己不在场,也不知道法院已经把5间门面房判给了继母。

  法院:

  还曾拘过当事人

昨日,洛南县法院相关负责人称,为了这件事,杨老太的确多次找过法院,法院也多次执行,甚至还拘过当事人(即张明亮)。但每次都是执行过后,张明亮就又占着房子。造成这种局面,与杨老太本人不在老家也是有关系的。该负责人称,现在法院已在研究办法,力争帮她解决问题。

对此,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分析说,杨老太多年来一直要求张明亮迁出房屋无果,法院执行过多次,张明亮本人仍拒不迁出房屋,张明亮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杨老太可向公安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张明亮不予追究刑责,杨老太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张明亮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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