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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老大”狱中还在讨赌债(2)

2016-06-04 02:50:59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5月26日早上7点多,还在睡觉的程家人就被敲门声叫醒。刘颖打开门发现是五六名民警,他们直接进到屋内将程幼泽带走,说要了解情况。

特写

至少20年在监狱度过

此次“高调”出狱前,程幼泽因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故意伤害罪,获刑8年。如果不减刑,他的获释日期应该在2017年10月5日。

不算这次被刑拘,程幼泽已三进监狱服刑,在他21岁后的33年中,至少有20年5个月是在监狱和看守所里度过的,占去这段人生接近三分之二的时光。

争议1

狱中还在讨赌债

裁判文书显示,2011年,身在狱中的程幼泽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归还7800万元的借款。他还讨要在经营赵某的煤矿期间,代赵还煤矿欠王某的1000万元,以及向泽州县煤炭工业局缴纳的150万元风险抵押金、评估的218万元资产款,共计1368万元。

这个煤矿的来头也有点悬。此前,他和团伙头目赵五庆以讨要赌债为由,曾将赵某非法拘禁14小时,其间逼迫其签订了一份煤矿转让合同书。

晋城中院一审认为,这7800万借款包括6000万元的本金及1800万元的利息,而6000万元本金中,有3500万系非法赌债,因此不予认可,余下2500万元确实是程幼泽通过转账或以现金的方式借给了赵某。因此,法院只要求赵归还2500万借款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程幼泽另外讨要的1368万元,也应由赵还给程。

一审判决后,被告赵某不服,在他于2012年病逝,他的妻子提起上诉。2014年12月,山西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程幼泽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6月,晋城中院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存款7600万元。

不过,此后剧情发生变化。赵某的妻子不服山西高院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2015年8月,最高法作出裁定,指令山西高院再审。据赵某家属透露,至今山西高院仍未开庭审理此案。

争议2

减刑是如何获得的?

程幼泽此番高调出狱,有网友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质疑其减刑存在问题。

记者从晋城监狱知情人士处获悉,2014年程幼泽由太原市第三监狱转到晋城监狱服刑,被安排在地面监区劳动。“根据监狱规定,只要刑期超过一年,身体良好的,都要下井。”该知情人士说,监区罪犯主要通过井下煤矿开采挖掘进行劳动改造,而地面监区承担做饭、打扫卫生、烧锅炉等劳动,“这相比井下劳动,不仅工作轻松,而且风险极小。”

此外,记者发现,2015年5月26日出版的《山西法制报》第三版刊发了一篇标题为“晋城监狱实现二十年无脱逃”的报道,署名为“程幼泽”。这篇221字的报道称:“5月23日,晋城监狱实现了连续二十年无在押犯人逃跑目标,为平安监狱建设又添新彩。”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在押犯若想减刑,就要靠累积加分,达到一定分值才能实现,而在报纸上发表稿件即是加分的一种方式。

此稿是否为程幼泽所写?程是否因此而获得减刑加分?晋城监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已成立调查组,调查程幼泽减刑等问题。

本组稿件综合《京华时报》等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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