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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洗冤4年后难获赔偿:曾遭受刑讯逼供(1)

2016-06-02 05:55:02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陈瑞武曾经以收废品为生,由于受伤,经常浑身疼痛。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陈瑞武拿着无罪释放的证明书。

原标题:“杀人犯”洗冤4年后难获赔偿

2011年,陈瑞武结束了自己10年的看守所岁月,其身上背负的杀人罪名也得到洗刷。但至今,在申请国家赔偿获立案4年多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仍然未给陈瑞武最终的赔偿结果。对于原因,廊坊市中院未作回应。

2000年,霸州市胜芳镇刘德成一家惨遭灭门。2001年至2007年,陈瑞武等人3次被判故意杀人罪。2009年,河北省高院彻底推翻廊坊市中院的判决,判决陈瑞武等人无罪。

当事人称曾遭受刑讯逼供

陈瑞武回忆,2000年12月25日左右,在黑龙江呼兰县老家,他养的狗突然集体狂吠。陈瑞武以为门外有人偷狗,带着铁棍打开门。他看到门口有黑影,就想拿铁棍打,却发现有两支手枪指着自己的头。陈瑞武当时就蒙了。他被带到当地派出所后,才知道抓自己的是廊坊的警察。当天夜里,陈瑞武就被带往霸州市刑侦大队。

陈瑞武说,在刑侦大队,民警问他是否参与了12月22日在霸州市胜芳镇的一起凶杀案。在这起凶杀案中,胜芳镇胜堂路的刘德成一家被杀。其中,妻子王俊玲、儿子刘根在22日凌晨4点左右被绳索勒死;丈夫刘德成于22日下午5点多,在家中被人用钝器猛击头部死亡。民警告诉他,他的小舅子魏春江供述,2000年8月间,陈瑞武就密谋过抢劫刘德成一家。

陈瑞武表示,自己对刘德成一家的死并不知情,自己更没有参与杀人。但是,警方并未认可他的说法。陈瑞武说,警方为了获得他的认罪口供,对他刑讯逼供。刑侦大队还更换审讯人员,要求陈瑞武描述一下被审讯后,心脏和头部是否有不适。参与讯问的民警事后告诉陈瑞武,这些不适症状可以作为一旦他发生生命意外,被认定死因是心脏病猝死、脑出血的证据。

虽然遭受了刑讯逼供,但陈瑞武始终未做出有罪供述。但是,因为同案被审讯的另外4人中有3人做出了有罪供述,且都牵涉到陈瑞武,所以,检察机关依然把陈瑞武当作犯罪嫌疑人。这4个人及其家属均向记者反映,自己遭受了手法相似的刑讯逼供。

河北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

虽然做出有罪供述的3人在2002年的第一次庭审中均当庭翻供,且警方没有掌握凶手指纹、DNA等关键性证据,但是陈瑞武等人仍然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刘德成案的直接参与者。

廊坊市中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因为嫌疑人王晓敏怀疑,和自己姘靠的王玉振与被害人王俊玲有不正当性关系,因此心生怨恨,要求前恋人尚志红雇凶杀人。尚志红就联系了连襟原伟东,原伟东又联系了同乡陈瑞武,和胜芳镇本地人杨洪义组成了杀人“谋划小组”。2000年12月22日凌晨作案时,杨洪义在外望风,原伟东和陈瑞武潜入刘德成家,用绳子勒死了王俊玲和刘根,并一直藏在刘德成家中。下午5点多,刘德成下班回家后,又被原伟东用炉条打击头部,被陈瑞武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扎中颈部死亡。陈瑞武等5人全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瑞武等人上诉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发回廊坊市中院重审。在没有增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廊坊市中院2004年的第二次判决却出现了变化。王晓敏犯故意杀人罪被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释放。尚志红雇凶杀人的动机由此变得模糊不清,法院只认定尚志红是受人之托雇凶,究竟是谁人所托却未查清。尚志红因为只是雇凶,没有直接参与杀人过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洪义因为只是望风,没有实际参与杀人,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瑞武和原伟东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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