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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回应“15万1元纸币赔偿款”:当事人同意

2016-05-31 13:46:23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实习生 张喜斌) 今日上午,法晚记者从河南省濮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2015年10月6日,河南省濮阳市公交22路豫J-89706号车在濮上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发生了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2016年5月26日,遇害人家属到公交公司领取赔偿款。因当时公交公司账上没钱,公司财务科表示,将1元纸币存到银行后,再采取取出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当事人,但是当事人当时着急领钱,也同意领取零钱,就这样付给了当事人15万1元纸币。”

昨日晚,河南省濮阳市交通运输局还专门就“1元纸币赔偿款”事件发布了《濮阳市公共交通公司:“关于支付1元纸币赔偿款的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濮阳市公共交通公司:“关于支付1元纸币赔偿款的情况说明”

  一、事件概况:

2015年10月6日,我市公交22路豫J-89706号车在濮上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发生了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2016年5月26日,遇害人家属到公交公司领取赔偿款,因当时公交公司账上没钱,公司财务科表示,将1元纸币存到银行后,再采取取出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当事人,但是当事人当时着急领钱,也同意领取零钱,就这样付给了当事人15万1元纸币。之后,当事人到银行兑换困难。

  二、公交公司自留很多1元纸币的说明:

目前全市32条公交线路全部实行无人售票,每日收入均为1元纸币及1元硬币,这些零钱到银行去兑换非常困难。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发放、气耗支付、车辆补偿款支付等费用都是直接支付1元零钱,此问题全国公交均普遍存在,都很无奈。

感谢网民对此问题的关注,建议银行方面及社会爱心人士帮助当事人兑换零钱,以解决当事人眼前的困难,也真诚地邀请媒体记者抽出时间到公交公司来指导工作。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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