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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照顾精神病亲属多年却被砍伤 砍人者自杀(2)

2016-05-30 03:00:12  新文化报    参与评论()人

警方:可以先找民政部门想想办法

民政部门:没有相关救助规定

在采访期间,刘林给卡伦派出所一名办案民警打去了电话,在电话中办案民警说,由于郭家没有赔偿能力,受害家属可以找民政部门看能不能得到救助。“如果民政部门有相关规定,警方将全力配合你们出具手续和证明。”该民警说,警方也非常同情刘树生。

记者从长春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民政部门没有针对案件的受害人的救助规定。“民政部门一般负责低保和因为火灾等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救助。”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受害家属可以到九台当地的民政部门具体咨询一下,看是否有其他的救助方式。

律师:责任主体要分清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说,仅从法律责任来看,如果郭某有精神类疾病的诊断,或者曾被宣告为无民事能力的人,作为父母就是监护人,赔偿就应该是其父母负责。如果没有诊断等证明,从法律角度看,郭某就是完全民事能力人,郭某死后就要由其继承人负责赔偿,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没有可供继承的财产,那就没有赔偿主体了。

“他生下来精神就有些问题,但一直也没看病,周围的邻居和亲友都可以证明他是精神病。”刘林说。对此刘海波表示,认定一个人是精神病患者需要有医学证明等,不能仅仅靠周围的人认为。

“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救助规定。”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纪兴对此说,目前只有重大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这项规定被明确写在《道路交通安全法 》。但对于类似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救助方面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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